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星火至东方巨龙液氯管道输送项目
发布时间:2022-09-16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星火至东方巨龙液氯管道输送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简介: | |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火有机硅)前身为化工部星火化工厂,始建于1968年,是国家重点国防化工和化工新材料生产大型企业,经过30多年的建设,特别是加盟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以来,企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形成了以有机硅系列产品为主导的较为完整的生产体系,1997年企业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部分产品出口欧美、东南亚、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属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32558万人民币。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杨家岭。法人代表:张立军。经营范围:有机硅新材料(有机硅单体及相关产品、硅油、硅橡胶、硅树脂、硅烷偶联剂、食品级硅橡胶材料、医疗级硅橡胶材料、有机硅制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凭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化学合成材料、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销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凭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液氯罐装(凭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劳务服务;房屋、土地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有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东方巨龙使用的液氯原料采购自星火有机硅的氯碱分厂,采用槽车运输方式。为了减少风险,改为管道输送,采用管运输可以不间断供货,减少东方巨龙的液氯储存量和储存风险、以及液氯在充装、卸车过程中的人为风险。 该项目于2022年2月28日在永修县行政审批局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202-360425-04-05-416958进行项目立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9号)(2021年修改),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符合区域规划,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涉及的主要物料有液氯等。该项目液氯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涉及的液氯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受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的委托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星火至东方巨龙液氯管道输送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组织评价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对拟建现场进行了勘查。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项目有关领导、负责同志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寒梅 |
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黎余平、王波、谢寒梅、周红波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马程、谢寒梅、王冠、黎余平、周红波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2.3;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 |
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星火至东方巨龙液氯管道输送项目 输送规模:45000吨/年 建设单位: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拟建地点: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投资267.19万元,安全设施拟投入5.3万元。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该项目属于化工物料管道输送项目。 2、该项目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因素,还存在中毒、窒息、腐蚀、灼烫、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坍塌、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 3、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4、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5、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6、该项目液氯属于剧毒化学品。 7、该项目液氯属于高毒物品。 8、该项目液氯属于重点监管的化学品。 9、该项目液氯属于特别监控危险化学品。 10、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11、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2、该项目的定量计算结果: (1)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93m。 (2)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3´10-6)未出线。 (3)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1´10-5)未出线。 13、根据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开发的定量风险评价软件计算本项目的多米诺效应分析,未显现多米诺曲线。 评价结果: 1、该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审批,符合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2、从安全生产角度,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3、在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的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检测仪器、仪表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该项目的危险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工程的安全运行是有保障的。整个建设工程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2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