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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3万吨三氯乙烷及循环经济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年产3.3万吨三氯乙烷技术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2-12-2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3.3万吨三氯乙烷及循环经济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年产3.3万吨三氯乙烷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简介:


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73月,位于江西樟树市盐化工业基地,占地面积133425.4m2。法定代表人:汪国良,注册资本3525.854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江西省樟树市新基山盐化工业基地,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是一家主要生产偏氯乙烯的化工企业。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目前生产装置为30kt/a偏氯乙烯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用、辅助设施。于201154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20914日办理了延期,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110630号,许可范围:偏氯乙烯(20kt/a)、盐酸(600t/a)、三氯乙烷(5kt/a)。三氯乙烷是该公司生产偏氯乙烯的中间产品,现有工艺是由氯乙烯和氯气加成反应得到。因此生产过程需要大量消耗氯乙烯,氯乙烯属于易燃易爆低闪点化学品,也属高毒物品,安全风险较高,为此国宏公司决定进行三氯乙烷生产工艺技术改造,该公司于20201210日取得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项目名称为年产3.3万吨三氯乙烷及循环经济技术改造项目(含年产3.3万吨三氯乙烷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万吨环氧氯丙烷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报批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拟分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年产3.3万吨三氯乙烷技术改造。本次评价范围为其一期年产3.3万吨三氯乙烷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3500万元,该项目建成后拟新增定员12人,其中车间操作人员9人,生产管理人员3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办公人员均依托公司原有人员。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王海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谢寒梅、曾华玉、  倪宏华、占  

注册安全工程师:

 冠、周红波、谢寒梅、周红波、占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占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2.3.5-2022.12.23;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编制

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3万吨三氯乙烷及循环经济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年产3.3万吨三氯乙烷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樟树市盐化工业基地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规模:年产3.3万吨三氯乙烷,副产为3万吨盐酸

序号

产品名称

全厂年产量(吨)

备注

1

三氯乙烷

33000

该项目产品,作为公司前期在役装置的中间产品,部分自用部分精馏外售

2

盐酸

30000

该项目副产,部分外售,部分自用

项目前期工作:

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于20201210日取得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360982-26-03-053307。该项目备案的通知见附件。

该项目拟建设在该公司预留空地内,该项目用地已取得土地使用相关证明,详见附件。

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编制。

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由济宁市化工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绘制,济宁市化工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A137009951

该项目拟投资35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项目拟安全投入为360万元。

评价结论及建议:

1. 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2021年第49号令修改),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3万吨三氯乙烷技术改造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3万吨三氯乙烷及循环经济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年产3.3万吨三氯乙烷技术改造项目)取得了樟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360982-26-03-053307。该项目备案的通知见附件。

3.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3万吨三氯乙烷及循环经济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年产3.3万吨三氯乙烷技术改造项目)拟建设于江西樟树市盐化工业基地,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已取得土地证。

4.该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5.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先进、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6.该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对周边自然环境的污染较小,与周边居民生活的相互影响较小。

7.该项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已在本报告作了详细说明,希望建设和设计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尽快完善。

8.建议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自动控制系统、检测仪器、仪表、联锁装置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3万吨三氯乙烷及循环经济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年产3.3万吨三氯乙烷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提交时间:

2022.12.23

现场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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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预评(终稿上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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