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弋阳海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年产500万吨骨料熔剂项目
发布时间:2022-12-28
| 江西弋阳海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年产500万吨骨料熔剂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名称: | 江西弋阳海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年产500万吨骨料熔剂项目 | ||
简介: | |||
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弋阳海螺)成立于2006年12月27日,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水泥企业,为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总投资13亿元建设两条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两台4.2×13米带辊压粉磨系统、两台4.2×14.5米的水泥磨机、配套18MW的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二期投资6.5亿元,以等量置换方式新建一条4500吨熟料生产线和9MW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于2016年12月5日竣工点火。弋阳海螺产能规模为年产熟料600万吨、水泥440万吨、发电量2.1亿度。 江西弋阳海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弋阳海螺新材)由海螺水泥出资70%,弋阳县人民政府出资30%成立,依托弋阳县丰富优质的石灰质资源,生产高品质建筑骨料及机制砂产品,并与弋阳海螺水泥生产相结合,粉料及泥料可用于水泥生产,通过装备大型化、资源集约化、绿色环保生产,实现矿山资源综合利用。另该公司主要由弋阳海螺管理,弋阳县人民政府参与管理与监督。 为抢占发展战略机遇,迎合市场对建筑骨料的需求,弋阳海螺拟利用弋阳县丰富的资源和自身的管理与技术水平,弋阳海螺新材一期建设了600万t建筑骨料及机制砂生产线项目。现将建设二期年产500万吨骨料熔剂项目。 2022年8月,弋阳海螺委托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弋海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年产500万吨骨料熔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建设弋海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年产500万吨骨料熔剂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257万元,建设期8个月。 2022年8月22日,弋海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年产500万吨骨料熔剂项目在弋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208-361126-04-01-5606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弋阳海螺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称:赣安中心)对拟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王纪鹏、倪宏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2年12月28日 | ||
评价报告: | |||
7 安全预评价结论 7.1 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 1)建设项目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2)建设项目主要存在:山体滑坡、暴雨、大风、雷电等4种自然灾害; 3)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触电、坍塌、火灾、起重伤害、物理爆炸、淹溺等10种危险因素; 4)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粉尘、噪声、振动等3种职业危害因素。 评价认为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为该项目的比较重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 7.2 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针对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主要危害因素,评价认为,应重视以下安全对策措施: 1)主要运输道路宽12m,须实行分道行车、标注道路中间线,两侧设置人行道,设置限速标志及其他交通标志、警示标识。 2)上向运输且倾角较大的胶带输送机应设置动力装置或逆止装置。 3)加强对现场的机电、操控设备的安全联锁、快停、急停等装置的检查、维修。 4)设备周围应留有足够的操作和维护空间,操作位置应有良好的通道及可视性,安全护栏完好。 5)检查、完善机械设备传动装置的安全防护罩和保险装置。 6) 运转设备的下列作业,应停车进行:处理故障、更换部件、局部调整设备部件、调整皮带松紧、清扫设备。 7)人员进入停止运转的设备内部或上部,事前须切断电源,锁上电源开关,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8)破碎设备、筛分设备、除尘设备及胶带输送机、筒仓等工作、检修平台及其他临空、临边场所设置防护栏杆及安全平台。 9)登高作业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安全带、安全绳等个体安全防护用品。 10) 电气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11)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用具。修理、调试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由电气作业人员进行。 12)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应设置安全防护罩或遮栏及警示牌。 13)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14)电动机应设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与缺相保护。易于过负荷的电动机应装设过载保护信号。 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是可控可防的,只要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设施、注重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制在可接受程度范围。 7.3 总体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采用的工艺及各系统的安全设施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 2)在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较好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结论:弋海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年产500万吨骨料熔剂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2年12月28日 |
弋阳二期年产500万吨骨料熔剂项目安全预评价(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