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供销部废油库升级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2-12-08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 |
项目名称: | 供销部废油库升级改造项目 |
简 介: |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治炼厂原供销部废油贮存库房建于2001年,占地面积约450平方米,主要用于存放工厂各车间生产、检修时产生的废油,然后统一外销处置。原废油库采用混泥土墙面,彩钢瓦顶棚,地面无防渗漏层、防泄漏导油槽及收集池,废油贮存库属于危险废物贮存库,不符合现在国家防火标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为满足废油存储的要求,在原址附近新建甲类暂存库,用于储存供销部废油。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供销部废油库升级改造项目于2021年4月20日取得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溪冶炼厂供销部废油库升级改造立项批复,批复号为江铜股份司生计字[2021]150号,该项目建设投资为497.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2.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61万元、基本预备费14.49万元。 本项目贮存的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为工厂各车间检修时产生的废油,然后统一外销处理。废油种类为:废汽油、废机油及废黄油,贮存能力约为28吨。本项目废机油属于危险化学品,甲类暂存库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改)的要求,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其贵溪冶炼厂供销部废油库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以保证其工程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冠 |
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冠、朱世斌 |
报告审核人: | 王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占伟、倪宏华、黄伯扬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冠、占伟 |
技术专家: | 朱世斌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冠、朱世斌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2年6月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评价报告: | |
7.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简述 1、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的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灼烫、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物体打击等。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灼烫本项目初步设计时应重点关注本评价报告在防止火灾爆炸以及防止化学灼烫方面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2、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1)监控化学品辨识 依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52号令)、《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及《部分第四类监控化学品名录》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2)易制毒化学品辨识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规定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3)剧毒化学品辨识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4)高毒物品辨识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5)易制爆化学品辨识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6)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本项目涉及的废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7)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本项目涉及的废汽油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辨识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3、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本项目甲类暂存库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2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辨识,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中废汽油(视为汽油来辨识)属于危险化学品。 2、根据《产业结构政策调整目录(2019年)》规定,本项目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贵溪冶炼厂供销部废油库升级改造项目,既不属于淘汰类,也不属于限制类,为允许类。 本项目于2021年4月20日由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备案(江铜股份司生计字(2021)150号)。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3、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等的要求。本项目与周边环境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规范相关的要求。 4、储存设施等独立设置,分区明确、合理;甲类暂存库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的总平面布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简单可靠,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6、预先危险分析储运单元及公用工程单元的风险等级均为II级,属于临界的。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在正常情况下的安全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7.3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1、甲类暂存库应按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的类别、危险性规范装卸、储存、使用,严格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事故。 2、应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储存量,禁忌类物质要分开储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完善各项基础资料。 7.4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供销部废油库升级改造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 |
提交时间: | 2022.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