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鑫池矿业有限公司湾河铁矿尾矿库回采销号工程
发布时间:2023-02-0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金平鑫池矿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平鑫池矿业有限公司湾河铁矿尾矿库回采销号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简介: | |
2021年10月15日,金平鑫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与金平鑫池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尾矿库转让协议,无偿转让给金平鑫池矿业有限公司,由金平鑫池矿业有限公司负责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2022年10月10日金平鑫池矿业有限公司取得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号:2210-532530-04-01-174414,项目名称:湾河铁矿尾矿库回采销号。 受金平鑫池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金平鑫池矿业有限公司湾河铁矿尾矿库回采销号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作。组织评价组对湾河铁矿尾矿库回采销号工程的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在此基础上,按照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8号主席令,1995年1月1日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1997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1998年1月1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第三次修订,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14年1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4号,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2009年5月1日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0年9月1日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修订,自2021年4月29日起施行)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项目有关领导、负责同志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钱局东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钱局东 |
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钱局东、杜达衡、檀廷斌、许玉才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管自强、许玉才、倪宏华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钱局东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2.10;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 |
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金平鑫池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91532530670852325H 成立时间:2008年0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贺柏桦 注册地:金平县勐桥乡大滩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尾矿回采期间应加强尾矿坝、排洪设施、排渗设施、监测设施的管理,应保证回采过程中尾矿库安全、环保设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根据《尾矿设施设计规范》中对尾矿回采的要求,建议设计补充库内回采内坡的抗滑稳定分析和安全措施内容。 3、建议补充完善尾矿回采露天采场的排水设施的设计内容和图件,详细说明尾矿回采终了时在251m标高排水斜槽的布置情况和各回采作业平台排水沟的设计内容。 6、建议安全设施设计细化库内运输道路采用柔性材料敷设路面的措施方案,进入滩面作业开采前先进行开挖试验、安全确认,如遇采掘、运输设备下陷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7、建议设计补充尾矿回采作业过程中的防尘技术措施、回采结束后尾矿库治理与复垦规划内容。 8、建议下一步设计细化尾矿回采工程开拓运输系统设计,明确回采运输道路等级,复核缓和坡度长度取值。 9、建议设计补充浸润线观测孔布置技术参数,如孔坐标、孔口高程、孔深、控制水位等。 10、建议企业与下游居民和公共设施管理单位建立联防、联动预警机制,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并定期演练和告知。 11、建设单位在该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中,严格按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并在将来的施工中,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循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同时应请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12、项目初设代可研报告中有关安全措施提及较少,在安全设施设计中应补充完善安全设施和措施的设计,即进一步在设计中明确应采取的具体的安全措施,且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设计规范。 13、金平鑫池矿业有限公司应对项目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给予高度重视,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以及本次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对策措施与建议。在施工中,落实这些对策措施与建议,以保证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14、金平鑫池矿业有限公司应该严格按照项目设计中的施工安全和质量要求,落实本次安全预评价所提出的对策措施与建议,并精心组织,科学管理,规范运作,才能基本保证该工程的安全设施达到“三同时”的要求。 15、该项目应严格按“三同时”的要求履行安全“三同时”的审批手续。 评价结果: 金平鑫池矿业有限公司湾河铁矿尾矿回采销号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来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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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年2月1日 |
金平鑫池矿业有限公司湾河铁矿尾矿回采销号安全预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