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宁华峰矿业有限公司建宁县里心镇汪家村泽元排高岭土矿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3-01-1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福建省建宁华峰矿业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建宁华峰矿业有限公司建宁县里心镇汪家村泽元排高岭土矿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 | |
简 介 | ||
建宁县里心镇汪家村泽元排高岭土矿Ⅴ号采场扩建项目(以下简称Ⅴ号采场)采矿权人为福建省建宁华峰矿业有限公司,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Ⅴ号采场原《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8年10月8日至2020年4月6日;为延续《采矿许可证》,福建省建宁华峰矿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编制了《建宁县里心镇汪家村泽元排高岭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方案》(“三合一方案”),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后,于2021年1月4日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3504302010017130053903,有效期自2021年1月4日至2027年4月4日,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为高岭土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6万t/a,矿区面积为0.2770km2,开采标高为510m~+450m。 原矿山《采矿许可证》核定生产规模为5万t/a,本次核定生产规模扩大为6万t/a,因此生产规模需由原5万t/a扩大至6万t/a。原设计Ⅴ号矿体开采标高为+490m~+500m,根据储量地质报告,Ⅴ号矿体向下延深到+480m标高,为了更好的开采+490m标高以下的矿体,因此开采标高需扩深。原设计Ⅴ号采场仅开采Ⅴ号矿体,本次新发现的Ⅶ号矿体位于Ⅴ号矿体北部,距离Ⅴ号矿体仅10m左右,根据“三合一方案”,本次拟将Ⅴ号矿体和Ⅶ号矿体联合成1个采场进行开采,因此需扩大Ⅴ号采场的平面开采范围。综上,福建省建宁华峰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中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新编制扩建拟建方案,于2022年12月出具了《建宁县里心镇汪家村泽元排高岭土矿Ⅴ号采场扩建拟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按照《方案》,Ⅴ号采场开采矿区范围内的Ⅴ号和Ⅶ号矿体,拟采用自上而下露天分台阶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开采标高为+484m~+528m,布置+484m、+490m、+500m、+510m、+520m等5个台阶,最终台阶高度为6~10m;拟采用挖掘机采挖开采工艺;矿山开采规模为6万t/a。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李昌魁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昌魁 | |
报告审核人 | 王纪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昌魁、胡永志、黎余平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黎余平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李昌魁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2.11.30~2023.01.10 安全预评价 | |
评价报告 | ||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 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等对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取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程度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在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中:坍塌、物体打击、等危险、有害因素控制难度相对较大,在施工中应重点防范,其他危险、有害因素相对较容易控制,在施工中须加强防范。 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相关的安全对策措施(包括《方案》和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对策措施及建议),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控制。 结论:福建省建宁华峰矿业有限公司建宁县里心镇汪家村泽元排高岭土矿Ⅴ号采场扩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3年1月10日 |
福建省建宁华峰矿业有限公司建宁县里心镇汪家村泽元排高岭土矿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终稿_202302061701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