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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德丰矿业有限公司镇岗涌水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3-01-02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安远德丰矿业有限公司镇岗涌水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

安全预评价报告

简介:

安远德丰矿业有限公司(原名“安远县德丰建筑用材料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65560345480,法定代表人:戴文新;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镇岗乡涌水村,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

安远德丰矿业有限公司镇岗涌水采石场(以下简称《镇岗涌水采石场》)为安远德丰矿业有限公司下属矿山,为一正在开采的采石场。矿山原于2013年10月委托江西省煤矿设计院编制了《安远县德丰建筑用材料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镇岗镇岗涌水采石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生产规模3.3万m3/a。设计根据采矿许可证许可开采范围、许可开采标高、结合地质报告资源储量估算范围,设计平面开采面积0.0232km2、开采标高为+400m~+350m。

随着矿山生产的发展,矿山原设计开采区域已接近设计开采范围的边界,而扩大矿山开采范围、延续矿山生产成为矿山迫在眉睫的任务。因此,为在全矿区组织全面开采,矿山于2020年12月委托赣州精达矿业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安远县涌水矿区建筑用安山岩矿储量核实报告》,并于2021年8月委托由江西应职院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编制了《安远县德丰建筑用材料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镇岗镇岗涌水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

2022年1月7日,安远县自然资源局为镇岗涌水采石场换发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安远县德丰建筑材料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7262013087130131091;有效期限:2022年1月7日至2032年1月7日,矿区面积0.1441km²,许可开采深度+498m至+345m标高,生产规模20万m3/a。

2022年12月10日,安远县自然资源局为镇岗涌水采石场变更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安远德丰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7262013087130131091;有效期限:2022年12月7日至2032年1月7日,矿区面积0.1441km²,生产规模20万m3/a。

根据《安远县德丰建筑材料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镇岗涌水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三合一方案》),拟定矿山生产规模为50万t/a,开采年限为15a,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主要生产工艺为:开拓运输公路→表土机械剥离(表土综合利用作为环境恢复治理客土、风化层综合利用为机制砂)→潜孔钻机穿孔→爆破(中深孔)→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铲装→汽车运输。最低开采标高为+345m、台阶高度10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安远德丰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赣安中心》)对安远德丰矿业有限公司镇岗涌水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赣安中心接受委托后,组建了项目评价组,评价人员自2022年10月28日起多次对拟建项目的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收集安全预评价所需的有关资料。

按《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要求,依据委托方提供的《三合一方案》等其它相关资料,评价组对项目资料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在初步进行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的基础上,划分了评价单元,选择了评价方法;对该项目建成后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并预测其危险度;评价建设项目生产系统、生产工艺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编制了《安远德丰矿业有限公司镇岗涌水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为了保证评价报告质量,报告形成初稿后,组织人员对评价报告进行了内部审核,经由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形成了本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邓飞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邓飞

报告审核人:

林大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陈浩、许玉才、黄伯扬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陈浩、邓飞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21212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评价对象:《安远县德丰建筑材料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镇岗涌水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三合一方案》)涉及的岭寨钼矿扩建项目。

评价范围:安远德丰矿业有限公司镇岗涌水采石场《采矿许可证》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4个拐点坐标圈定的矿区范围;开采深度范围由+498m+345m标高。

本次安全预评价范围为矿山拟露天开采扩建项目的开采工艺、开采设备和矿区范围场内运输道路、排土场等安全设施。

本次评价范围不包括矿山场外运输、破碎工业场地设施、制砂厂和职业卫生及环境保护

二、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矿体埋藏浅,矿体稳定,开采技术条件简单,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防可控,在现有安全技术条件下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较简单,矿山周边1000m范围内无高速公路、铁路等重要设施。矿区东侧高压线路在项目基建期前完成搬迁,确保10kV供电线路与矿山安全距离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要求。采区措施后周边环境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要求。

3)在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较好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结论:安远德丰矿业有限公司镇岗涌水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提交时间:

2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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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7终稿)安远德丰矿业有限公司镇岗涌水采石场安全预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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