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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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

发布时间:2023-02-27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名称:

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安全预评价

简介:

安全预评价报告

公司名称: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923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南大道88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苏俊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是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对本项目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项目组根据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实地调查的情况,辨识和分析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重大危险源等。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基础上,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以及以及《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相关要求和项目工艺功能、设备、设施情况,确定安全评价单元。本评价报告采用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分析法等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评价,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波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周红波

报告审核人:

檀廷斌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冠倪宏华、苏睿劼

注册安全工程师:

周红波、王冠

技术专家:

姜萌萌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苏睿劼、王波、周红波、姜萌萌(技术专家)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2.5

主要任务: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施工作业安全预评价项目

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部分厂房利旧);

4、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南大道88号,地理坐标为(N29°45′50.57″E116°16′29.36″)。

5、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85333.3m2,项目总建筑面积51961.4m2

6、项目总投资:55128.9万元;

7、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新建电池拆解破碎装置;电池梯次利用生产线;8000/年镍钴锰硫酸盐三元回收生产线;3万吨/年高纯碳酸锂装置;2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装置。

主要产品为高纯碳酸锂、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磷酸铁、电池级硫酸镍钴锰,副产品包括铜粒、铝粒、梯次利用电池组、硫酸钠、硫酸氨、氯化钠、海绵铜、粗制石墨粉。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本项目涉及的锂电池内电解液、天然气(燃料)、P204萃取剂、磺化煤油以及尾气排放的氨气等物质具有可燃性,遇热源、明火、氧化剂有燃烧爆炸的危险;本项目使用的27.5%双氧水属于强氧化剂,能与可燃物反应放出大量热量和氧气而引起着火爆炸;本项目涉及的液碱、硫酸、盐酸、磷酸以及氨水等腐蚀性物质,对人体具有腐蚀刺激性;本项目涉及的氢氧化锂、尾气(氟化氢)等物质会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尤其是氟化氢,属于剧毒物质;本项目涉及的二氧化碳属于窒息性气体。因此,火灾爆炸、化学灼伤和中毒窒息是主要危险因素之一。

本项目中涉及的压力容器、管道有:氮气缓冲罐、二氧化碳储罐、氮气管道、蒸汽管道等。根据氮气缓冲罐、二氧化碳储罐、氮气管道、蒸汽管道等设备特点,存在着容器爆炸的危险性。

本项目在安装、运行、检查、维修过程和危险有害物质的储存、装卸、输送过程中也极易因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引发灼烫、火灾、爆炸、中毒、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各种事故。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规定,本项目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灼烫、中毒和窒息;一般危险因素为: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以及淹溺、坍塌。

参照《职业卫生名词术语》、《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1部分 第2部分》,本项目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有害因素为:高温、粉尘、毒物、噪声与振动。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通过对本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本项目涉及使用双氧水进行氧化反应,但反应主要物质为无机物,且不属于危险工艺内的典型危险工艺,不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本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本项目使用的天然气属于燃料以及尾气中的氨气、氟化氢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经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和使用的原材料中27.5%双氧水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2019年修订版)可知,本项目中硫酸、盐酸为易制毒化学品。

经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本项目的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无监控化学品。

经查《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本项目涉及的尾气(氨气)、尾气(氟化氢)属于高毒物质。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四部委2020年第一号令,本项目使用的天然气(燃料)以及尾气中的氨气属于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得出结论如下:本项目的生产单元和仓储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的可能产生多米诺效应的区域为厂区设有的二氧化碳中转回收储罐以及氮气缓冲罐,属于压力容器,可能造成物理爆炸,产生的最大多米诺效应的辐射范围半径为29m。因此,本项目的多米诺效应主要影响范围在厂区范围内,不会涉及到厂区用地范围外,下一步设计时应考虑设置区域。同时,企业应加强日常对二氧化氮压力储罐的检查和管理,以防止二氧化碳中转回收储罐超压发生物理爆炸。

三、评估结论:

本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生产条件的申报,符合国家和省关于生产企业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认为: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国家和省关于生产企业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通过对本项目生产过程情况分析,本项目存在一定的危险有害因素,但在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及预防手段的基础上,项目的危险、有害程度可降低,可使安全方面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四、现场工作照片:

 image.png

提交时间:

20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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