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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锌电积节能减碳用电技术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3-03-29

项目名称

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锌电积节能减碳用电技术改造项目

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1日成立,位于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金20亿元,法定代表人:李样人,占地面积2000亩,经营范围:铅锌金属、稀贵金属冶炼、加工及副产品的生产回收和上述原材料及产品的购销:硫酸、液氧、液氮、液氩及氧气生产。公司现有编制人员1000余人,其中管理技术人员60余人;设置有安全环保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4人。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16人经过金属冶炼行业安全管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考试合格证书。

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现有锌电积车间没有按峰谷用电组织生产,考虑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基础现状、建设要求、工艺技术及投资效益等多方面因素,决定利用现有锌电积工序的生产组织架构,在原有的锌电积车间采取锌电积厂房向东扩建、增加锌电解槽以及配套的循环系统、整流系统,不改变公司现有建设规模及产品,通过降低平均运行的电流密度、提高电流效率等措施,达到锌电积生产工序用电的“避峰填谷”,科学分时用电,降低生产成本,达到锌电积生产效益的最大化。故该公司拟在原有锌电积区域东侧建设锌电积节能减碳用电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锌电积节能减碳用电技术改造项目(以下或简称“本项目”)属于第3219类: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本项目于2022年6月24日取得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立项的批复,于2022年9月28日在湖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登记备案,项目统一代码:2209-360429-07-02-814377。

本项目在原有锌电积区域向东侧扩建,主要建设内容有锌电积厂房(扩建部分)、锌电积整流所,依托公司已有的较完善的公用工程,如给排水、供配电、自控及仪表、通信、消防等。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原、辅物料有:新液(Zn160g/L)、电解废液(H2SO4 180g/LZn <50g/L)、铅银合金(阳极)、压延纯板(铝;阴极)、碳酸锶(添加剂)等。此外,项目生产过程中车间电解槽会产生酸雾(硫酸),阳极板会产生阳极泥(含二氧化锰等,属危险废物)。车间内的大部分酸雾废气经车间内抽排风系统收集后进入冷却塔再次溶入电解液中,仅少部分酸雾通过车间车窗的自然通风过程无组织排放,厂界硫酸雾≤0.3mg/m3,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6限值要求。阳极泥经浆化搅拌后返回浸出工段再次利用。溶液中的锌离子在阴极板上析出得到金属锌,后续由吊车将阴极从槽内吊出,将其置于输送线上,输送线将阴极自动运往剥锌机,将析出锌片剥下。

本项目电解过程中产生的酸雾(硫酸)属于危险化学品,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和《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1号)的要求,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受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锌电积节能减碳用电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冠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冠、黄伯扬

报告审核人:

王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方忠业、曾华玉、谢寒梅、李彦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冠、谢寒梅、黄伯扬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报告完成时间:2023年3月28日

主要任务: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7安全评价结论

7.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简述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灼烫、淹溺、中毒窒息、触电、火灾爆炸、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有害物质、噪声、电磁辐射、高温、低温等。

2)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本项目电解过程中产生的酸雾(硫酸)及柴油发电机使用的燃料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5]190号,[2011]588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信部令[2018]48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版)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对项目工艺过程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4)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所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2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一、产业政策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第3219类: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

本项目于2022年9月28日在湖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登记备案,项目统一代码:2209-360429-07-02-814377。项目备案通知书详见附件。

本项目位于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原有锌电积区域东侧,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中部。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以钢铁冶金、电力能源、化工化纤、电子信息、建筑材料、港口运输、造船物流等为主导产业,本项目属冶金行业,项目符合工业园产业定位。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二、选址与周边环境

本项目所在厂址与周边企业的防火间距能够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本项目与周边设施的防火间距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本项目所在厂址周边200m范围内无公共重要设施,无自然风景区,无居民集中区等,周围环境条件良好,项目选址能满足项目安全生产的需求

周边任一企业或本企业任一装置发生事故均存在引发相邻企业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但由于本项目与周边企业和设施拟设防火间距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相互之间的影响有限。本项目厂址周边存在园区道路,厂内发生事故时由于救援及人员疏散等原因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总平面布置与建(构)筑物防火安全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与建(构)筑物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

本项目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要求。

本项目拟建主体工程的建(构)筑物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四、本项目未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拟选设备不属于国家命令淘汰的设备,工艺危险性相对较小。本项目拟采用的主要装置、设备(施)与生产过程是相匹配的。后期设计应进一步完善项有:(1)生产设备的灼热或过冷部位可能造成危险,则必须配置防接触屏蔽。(2)生产场所、作业点的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标志。(3)生产设备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必须有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图形、符号、文字、颜色等均必须符合GB2893、GB2894等标准规定。

五、本项目拟配套的给排水、供配电、自控及仪表、通信、通风和消防能够满足项目需求。

六、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表明本项目:(1)生产车间系统主要危险因素中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性较大,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使其风险转为可接受风险,其他危险因素中灼烫、淹溺、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起重伤害危害危险等级为Ⅱ级,处临界状态,应予以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2)锌电积整流所单元主要危险因素中变压器火灾、触电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性较大,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使其风险转为可接受风险,其他危险因素中电缆火灾、开关设备损坏、接地网事故导致的危害危险等级为Ⅱ级,处临界状态,应予以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3)通风单元主要危险因素中高处坠落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性较大,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使其风险转为可接受风险,中毒、机械伤害、灼烫等级为Ⅱ级,处在临界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七、从事故树定性分析可知,触电事故中电流大小、通电部位、通电时间,未带防电的防护用具,身体与大地呈导通状态,身体接触设备等事件的结构重要度最大。

7.3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处于腐蚀性区域的厂房应做好应对腐蚀的防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的有关规定。管道及相关设备和建筑物的材质符合防腐要求。

对产生酸雾的电解槽,设自然排风装置或局部机械排风装置,以减少酸雾外溢,改善劳动条件。

设置事故液储槽,防止事故发生时酸液外溢。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酸液跑冒滴漏。

建筑设计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l6-2014防火疏散要求。用于疏散的安全出口、通道应设置醒目标志。厂房人群疏散口要足够满足疏散要求。

在疏散通道、疏散出口处,不应有任何影响人员疏散的物体,并应在疏散通道、疏散出口的明显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疏散通道、疏散出口的净高度均不应小于2.1m。

电解槽、地坑等处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栏杆、网、盖板等防护措施,生产车间设置必要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事故照明等。

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修订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议项目建成投产之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7.4安全评价结

综上所述,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锌电积节能减碳用电技术改造项目在切实落实可研报告中和本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和建议基础上,通过在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细化各项措施和要求,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严格施工安全管理和检查,使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建立必要的事故应急体系和措施,该建设项目的风险程度是可接受的。

7.5建议

本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和编制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并按要求进行设计审查,设计审查通过后,方能开工建设。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要求和审定的设计文件中提出的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及本报告建议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在建设中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建设的安全顺利,使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规定得到落实。

本项目投产以后,应定期监测作业场所有害物质浓度,并定期对接触有害物质人员进行体检。

本项目建成及运行后,应按规定要求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对工程的防雷设施,特种设备及附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安全设施有效。

加强职工上岗培训,制定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定期进行演练,以防突发性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按预定的方案进行救援,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

提交时间

2023329

现场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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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锌电积节能减碳用电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终稿已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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