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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供销石油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油库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04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中国供销石油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油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简介:

赣州东油库为南昌铁路局向塘机务段赣州折返点附属油库,隶属于南昌铁路局向塘机务段。1993年铁道部、江西省政府、广东省政府联合向国家计委报送了《关于报送(京九铁路吉安至深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国家计委于1994年7月以“计交能[1994]945号文”批复了京九铁路吉安至深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京九铁路总体规划方案,在赣州东机务折返段内建设赣州东油库等设施。

南昌铁路局向塘机务段赣州东油库由中国铁道第四勘探设计院设计,1995年7月14日由铁道部第十二工程局京九铁路工程指挥部审批,同意开工建设。根据规划该油库建设3个2000m3油罐及附属设施,于1996年8月18日竣工;该油库于2014年进行了扩能改造,新增一座2000m3油罐及附属设施;扩能改造部分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验收评价。

根据2023年5月30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南昌铁路局赣县运用车间铁路油库用地现状的回复》,经核实,该项目用地类型均为铁路用地。经查询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三所,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权属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京九物流有限公司(专门负责南昌局集团公司资产租赁业务的全资子公司)与中国供销石油(江西)有限公司签定了《铁路油库场地及配套设施租赁协议》并进行了说明,说明中明确:中国供销石油(江西)有限公司具备赣州铁路油库场地使用权。中国供销石油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油库于2023年05月31日依法取得了《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代码2305-360721-04-01-511797。该油库最大卸油能力2000吨/日,公路发油能力建设目标可达15万吨/年。

中国供销石油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油库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梅林镇双龙村赣州东机务折返段内,南接赣州东火车站。该油库占地面积约20000m2,油库储运油品为柴油,进油方式为铁路进油,内设2000m2地上立式固定顶油罐4座,总容量8000m3,出油通过管道供给公路发油区装卸设施。该油库西北面设有卸油专用线(设两条卸车线),1处卸油栈桥,栈桥上设有卸油鹤管6个。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第3.0.1条,柴油为丙A类液体,容量乘以系数0.5计入储罐计算总容量;该油库储罐计算总容量TV4000m3,为四级石油库,库内设有公路发油区。

赣州东油库为南昌铁路局向塘机务段赣州折返点附属油库,经营的0#柴油闪点≥60℃以上,因政策发生变化等原因,至今该油库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于2022年10月13日发布的2022年第8号公告中,明确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同时修改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实施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指南》)涉及柴油的部分内容,将《实施指南》中的“四、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每批次柴油的闭杯闪点均大于60℃的除外)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修改为“四、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柴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事项的通知》(赣应急字[2022]159号)要求,该油库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经营的主要物料为柴油(其中车用0#柴油,闪点≧60℃),《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2022年第8号),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法规规定的要求,本项目应进行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刘志强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刘志强、林大建

报告审核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刘志强林大建谢寒梅  曾华玉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刘志强、林大建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361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评价报告

评价对象:中国供销石油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油库建设项目

评价范围:本次评价的范围以企业提供的总平面布置图及项目的合同、委托书,确定本次安全评价范围为:中国供销石油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油库建设项目的选址、总图布置、主体工程、工艺、生产设备设施及相应配套的公用辅助装置等进行评价。

安全条件评价的主要评价内容包括:

1)选址检查:企业周边环境、水源、电源、交通运输、自然条件等;

2)总平面布置检查:库区内建(构)筑物的总体布局、道路和出入口设置等;

3)主体工程:101储罐区、102公路发油区、103铁路卸油区;

4)公用辅助设施:201办公楼、202辅助用房、203消防泵房、204配电间、205卸车泵房、206调度室、301消防水池、302事故池、303隔油池。

涉及的职业卫生方面应执行职业卫生的有关规定,不在本评价范围内,本评价只对涉及的有害因素做一般性评述。

本评价范围内的选址、总平面布置及建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查,对设备、装置及涉及的公用辅助设施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评价其工艺及设备的可靠性,公用、辅助设施的满足程度,并依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对策措施建议。

特别说明,该油库涉及的铁路发油装置区、库外运输、专用线均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

项目若以后进行重大设计变更或生产、工艺条件进行重大改变均不适合本评价结论。凡涉及本项目的库区外运输问题,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涉及本项目的职业危害评价应由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本报告仅对其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简要辨识与分析,供业主参考,而不给予评价。

二、评价结论

中国供销石油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油库建设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提交时间:

20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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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稿-中国供销石油江西有限公司赣州油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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