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华腾矿业有限公司梧地萤石矿Ⅳ号矿井
发布时间:2023-07-28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清流县华腾矿业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清流县华腾矿业有限公司梧地萤石矿Ⅳ号矿井安全预评价 | |
简 介 | ||
梧地萤石矿采矿权人为清流县华腾矿业有限公司(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6万t/a,开采标高+500m~+165m,有效期自2022年2月26日至2029年2月26日。 2021年,清流县华腾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对矿区范围内重新进行了储量核实工作,并于2021年7月提交了《福建省清流县梧地矿区萤石矿2021年资源储量地质报告》。根据《储量地质报告》,在原已开采结束的Ⅰ号矿体东南侧探明了Ⅱ、Ⅲ、Ⅳ、Ⅴ号4个矿体(由于Ⅲ号矿体、Ⅴ号矿体推断资源量仅0.8万t和0.6万t,扣除保安矿柱后剩余可采资源储量较少,无开采利用价值;Ⅳ号矿体和Ⅱ号矿体在11号勘探线附近交叉,相距较近,可联合成一个单独系统进行回采)。2022年5月,清流华腾矿业有限公司编制了《清流县华腾矿业有限公司梧地萤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了审查。2022年2月26日,清流县华腾矿业有限公司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标高+500m~+165m,生产规模为6万t/a。 为了能够安全、合法的开采Ⅳ号矿体和Ⅱ号矿体,清流县华腾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中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清流县华腾矿业有限公司梧地萤石矿Ⅳ号矿井拟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方案》,梧地萤石矿Ⅳ号矿井开采范围为矿区范围内的Ⅳ号矿体和Ⅱ号矿体,开采标高为+330m~+165m;采用地下开采,斜坡道开拓;布置+330m、+300m、+255m、+218m、+165m等五个中段,中段高度30~53m;采用无底注留矿法开采;采用对角抽出式通风系统,主通风机设在XJ1回风斜井口处;井下排水采用机械分段排水方式,在+165m、+255m中段靠近通风行人天井附近各布置一个水仓,各选用3台矿用多级离心泵,排水管路布置两条,一条工作,一条备用;开采规模为年产萤石矿6万t。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胡永志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胡永志 | |
报告审核人 | 王纪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昌魁、胡永志、黎余平、苏睿劼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黎余平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胡永志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3.7.8~2023.7.28 安全预评价 | |
评价报告 | ||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 1)清流县华腾矿业有限公司梧地萤石矿Ⅳ号矿井梧地萤石矿Ⅳ号矿井总体布置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各系统所拟选用的设备技术上可行,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2)矿山在下阶段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采纳本报告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监理,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要求,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控制。 结论:清流县华腾矿业有限公司梧地萤石矿Ⅳ号矿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3年7月28日 |
清流县华腾矿业有限公司梧地萤石矿Ⅳ号矿井安全预评价终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