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恒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武定县大矣波村大坪子钛铁加工厂技改项目
发布时间:2024-03-19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武定县恒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武定县大矣波村大坪子钛铁加工厂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 |
简介: | |
武定县恒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13年08月15日,位于武定县狮山镇大矣波村大坪子大滩村,经营范围: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机械设备租赁;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武定县恒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完善产业链,实现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和增加产品深加工能力,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选矿效率和提高矿石回收率, 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减少环境污染和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设备运行稳定性和延长设备寿命,遵守环保法规和提升企业形象,决定在原厂址进行技改, 该项目于2013年已建成,现有生产设备能满足年加工生产钛精矿10000t,钛铁矿30000t规模,原选厂在脱水工艺过程中尾矿直接进入沉淀池沉淀,本次技改在这个过程中新建压滤车间,经压滤成为浓度12%的尾砂,厂区建有尾矿临时堆放场地,厂区选厂将尾矿运至尾矿临时堆放场地,使用运输车辆运输至绿劝红连砖厂制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1]第36号令,国家安监总局2015年第77号令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2〕134号)等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安监管〔2013〕118号)的要求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本项目需履行选矿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该项目于2024年1月由云南增股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武定县大矣波村大坪子钛铁加工厂技改项目初步设计》。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的生产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建设项目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生产安全风险,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的财产及人民生命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修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正)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武定县恒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对武定县恒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武定县大矣波村大坪子钛铁加工厂技改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在评价报告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企业有关人员的大力支持,同时引用了一些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和技术资料,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钱局东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钱局东、吴映琴、杜达衡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钱局东、吴映琴、杜达衡、许玉才、张太桥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钱局东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钱局东、杜达衡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4.2;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
评价报告: | |
武定县大矣波村大坪子钛铁加工厂技改项目位于狮山镇大矣波村大坪子,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44′06.18″,北纬25°53′19.84″。厂址距县城中心直线距离约3.6km,有简易乡村路相通,交通比较便利。 武定县恒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5日,企业主要从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造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29075276394M 公司名称:武定县恒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大矣波村大坪子 法定代表人:周勇兵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15日 经营范围: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造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机械设备租赁;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评价结论: 根据各单元的评价结论,现对武定县恒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武定县大矣波村大坪子钛铁加工厂技改项目形成以下预评价结论: 技改项目在原厂址改建,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有完整的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气象资料。 《初步设计》选矿厂总平面布置满足选矿工艺流程要求,整体布局合理;选矿厂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安全性较高,公用工程、辅助设施与生产相匹配。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的有关规定,可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初步设计》选矿厂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较规范,设备设施安全防护基本健全有效;有火灾危险的场所配备了灭火设备。安全基础设施符合《选矿安全规程》GB/T18152-2000中安全设施基本规定的要求。 《初步设计》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基本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该项目虽然存在坍塌、淹溺、火灾、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有限空间作业、触电、灼伤、中毒窒息、粉尘、噪声、振动、容器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但通过落实初步设计的对策措施和本次安全预评价报告补充的对策措施后,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将得到有效控制,存在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武定县恒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武定县大矣波村大坪子钛铁加工厂技改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分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4年3月19日 |
武定县大矣波村大坪子钛铁加工厂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终稿)(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