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中药经典名方产业升级技改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21
|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中药经典名方产业升级技改项目 | ||
简介: | |||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是成立于2005年03月17日,法人代表涂海龙,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注册资本5088万元整,营业期限为2010年12月29日至2025年03月17日。2012年5月通过重组,成为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旗下骨干制药企业。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2019年01月在樟树市福城医药产业园内鹿江路与仁和路交叉口西南方向60米仁和路36号(药都樟树制药药都精品制药三期用地)开始了中药经典名方产业升级技改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经樟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备案号:樟工信技备字(2019)1号。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中药经典名方产业升级技改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该项目属于属于鼓励类第十三项第5条“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传承与创新”、“古代经典名方复方制剂”、“中药创新和改良型新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劳动定员191人,其中管理、技术人员60人,工作制度为白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生产250天。 该项目涉及的物料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修改)中的危险化学品有乙醇、天然气(锅炉燃料),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产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机械伤害、火灾爆炸、容器爆炸、触电、中毒和窒息、灼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坍塌、淹溺等危险因素和噪声与振动、高温与热辐射等有害因素。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天然气(锅炉燃料)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88号修改,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正)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受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组织了项目评价小组,对工程的立项批准文件,设计、施工、监理文件及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安全检验、检测等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现场进行了核查,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郑强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檀廷斌 | ||
报告审核人: | 苏睿劼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谢寒梅、王波、苏睿劼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谢寒梅、苏睿劼 | ||
技术专家: | 李家伟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郑强、苏睿劼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3.3.12; 主要任务: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中药经典名方产业升级技改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
评价报告: | |||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该项目的评价对象为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中药经典名方产业升级技改项目。 根据试生产情况,与业主协商,确定本评价的范围为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中药经典名方产业升级技改项目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储存、公用辅助设施。具体包括: 1、生产装置: 中药经典名方产业升级技改项目生产装置。涉及生产性厂房建筑有:液体一车间(丙类)、丸剂一车间(丙类,东侧联合布置了1#质检楼、北侧联合布置有1#研发用法)、固体一车间(丙类,东侧联合布置了2#质检楼)。 2、储存设施:仓库(丙类)。 3、公用辅助工程设施: 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供热系统,空压系统、制冷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中医中药展示馆(民用建筑),污水处理用房(丙类)。 4、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取证情况、应急管理等企业相关的安全管理内容。 本评价针对评价范围内的厂址、总平面布置,建筑、设备、装置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检查安全设施的配置及相关检测检验情况,审核评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人员培训、设备管理、操作规程中、事故应急体系等保障措施,对整个工程安全设施及安全措施进行符合性评价。 该项目未建设的乙醇储罐和在建的建构筑物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厂区内锅炉房未在安全设施设计中进行具体设计,不在此次验收评价范围内,本评价报告仅考虑其总平面布置的符合性。该项目厂区内天然气调压柜由天然气供应公司负责管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报告仅考虑其在总平面布置中的符合性。 该项目的环保、消防、防雷、质监、职卫、厂外运输等方面要求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和标准执行,本评价报告中关于环保、消防、防雷、质监等问题的评述不代替相关部门的审核,环保、消防、防雷、质监、职卫是否符合要求,以环保、消防、防雷、质监、职卫等主管部门的审核认定结论为准。涉及该项目的职业危害评价应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本报告仅对有害因素进行简要辨识与分析,不给予评价。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物理爆炸(容器破裂)、中毒窒息、灼烫等,此外还存在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等危险因素;存在毒物、噪声、高温及热辐射等有害因素。 1、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辨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安监总管三〔201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2、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该项目锅炉使用的燃料天然气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3、其他类危险化学品辨识 依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03号[2018]修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修改)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0年第1号)进行辨识,该项目涉及乙醇为特别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项目锅炉使用的天然气为纳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管理范围的燃气不适用本目录及特别管控措施。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各生产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三、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中药经典名方产业升级技改项目目前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管理运行正常、有效,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四、现场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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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