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上饶)汽车综合试验有限公司上饶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车综合试验场项目供油站
发布时间:2024-04-1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中交(上饶)汽车综合试验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车综合试验场项目供油站 安全预评价 | |||||||||||||||||||||||||||||||||||||||||||||||
简介: | ||||||||||||||||||||||||||||||||||||||||||||||||
中交(上饶)汽车综合试验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1月09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产业集群区上铅大道旁,法定代表人为佟晓东。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汽车、摩托车产品及实验设备的检测试验、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场地及车间设施出租;汽车试验场的建设、维护、经营、管理、运营;旅游服务、酒店管理;房地产开发运营;会议及展览服务;食品加工、销售;材料环境试验;汽车修理;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交(上饶)汽车综合试验有限公司于2018年投资建设上饶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车综合试验场项目,并于2018年11月21日取得了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批复文件号:饶发改投字[2018]86号;该项目内包含供油站内容,属于上饶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车综合试验场项目的公用工程,供油站在《上饶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车综合试验场安全预评价报告》、《中交(上饶)汽车综合试验有限公司上饶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车综合试验场安全设施设计》均有进行评价及设计,由于供油站储存的油品属于危险化学品,故本报告单独对中交(上饶)汽车综合试验有限公司上饶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车综合试验场项目供油站进行“三同时”手续。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郑强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寒梅 | |||||||||||||||||||||||||||||||||||||||||||||||
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郑强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郑强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3.12.1-2024.3.29;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
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中交(上饶)汽车综合试验有限公司上饶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车综合试验场项目供油站 项目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产业集群区上铅天道旁上饶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车综合试验场内 项目规模:储罐总容量为160m3,折算总容量为135m3,二级加油站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中交(上饶)汽车综合试验有限公司 总图设计单位:河北海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 建设项目的基本组成见表2.2-1: 表2.2-1 建设项目的基本组成
评价结论: 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简述 通过对中交(上饶)汽车综合试验有限公司上饶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车综合试验场项目供油站加油站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该建设项目为二级加油站,成品油储罐区和加油区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工程项目存在火灾爆炸、电气伤害、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和有害物质、噪声、环境高温等有害因素。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车辆伤害,应重视严禁烟火、禁止拨打手机、防雷防静电、变配电、车辆限速及引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2、本项目涉及的汽油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甲醇汽油、汽油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项目不属于化工及危险化工工艺。 3、预先危险分析表明主要生产装置火灾、爆炸,电气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其余危险等级为Ⅱ级;危险度分析显示储罐区在高度危险范围,由于加油站拟设紧急切断系统,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液位报警、防渗漏检测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4、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在选定的单元中作业条件均在“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范围,该工程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 5、加油站选址能够符合当地规划,外部环境总体相对安全。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本建设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设备,项目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及技术标准制造、安装、检测检验的情况下,其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1、中交(上饶)汽车综合试验有限公司上饶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车综合试验场项目供油站采用的设备、设施成熟,且同类加油站在国内有太多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小; 2、项目的建成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同时项目具有清洁经营、环境保护性好的特点,符合国家政策; 3、项目选址外部环境能够满足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在以后的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保证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度综合发挥作用,拟建的中交(上饶)汽车综合试验有限公司上饶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车综合试验场项目供油站则能够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 ||||||||||||||||||||||||||||||||||||||||||||||||
提交时间: | 2024.4.15 | |||||||||||||||||||||||||||||||||||||||||||||||
现场影像资料 |
上饶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车综合试验场项目加油站安全条件评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