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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小东坑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工程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2-03-24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于都小东坑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名称:

于都小东坑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简介:


于都小东坑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7月14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罗江乡筀竹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1674998356C,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杨植根,注册资本601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铜精矿、钨精矿、铋精矿、钼精矿、铅精矿、锌精矿和锡精矿等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加工和销售,以及废石、尾砂的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于都小东坑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属于小东坑钨矿区30万吨/年矿山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生产设施,布置在小东坑钨矿区竖井井口工业场地东北侧约250m,标高为+385m~+325m。选矿厂组成主要有:粗碎厂房、中碎厂房、除铁器室、筛洗及预选厂房、细碎厂房、筛分厂房、转运站、粉矿仓、主厂房、废石仓、药剂仓库、浓缩池等组成。选矿厂规模:年处理原矿30万t,产品方案:黑钨精矿(WO3品位为65%);白钨精矿(WO3品位为65%);铜精矿(Cu品位为12%);铋精矿(Bi品位为11%);锡精矿(Sn品位为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项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为使项目顺利进行,于都小东坑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于都小东坑矿业有限公司小东坑钨矿区30万吨/年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对本项目的总图布置、工艺选择、设备选型、公用工程以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受于都小东坑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组成评价项目组。评价人员通过现场考察、收集相关资料,运用系统安全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并预测其危险度;评价建设项目厂址选择、总图运输、生产工艺流程、公用及辅助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按照《安全评价通则》及《安全预评价导则》的要求完成报告的初稿。初稿出来后,评价人员及时与企业沟通,并适当的调整后,经评价项目组内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最终编制完成了《于都小东坑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于都小东坑矿业有限公司的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工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管自强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许玉才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方忠业黄伯扬王纪鹏管自强

注册安全工程师:

管自强、戴磷、许玉才、黄伯扬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管自强、许玉才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231~2日组织评价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收集资料。

评价报告


1. 该项目主要工艺设备及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 机械伤害、触电(电气伤害)、火灾、车辆伤害、起重伤害、坍塌、灼烫、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淹溺、中毒窒息、药剂、有限空间作业、容器爆炸及其他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粉尘、噪声、振动、高温、低温、X射线、微波。

2. 各单元评价结果:

1)本单元对该项目厂址选择进行了14项检查,13项满足要求,1项需下一步设计补充,下一步设计需增加历史最高计算水位内容。

2)通过对总图布置进行了18项检查,13项满足要求,5项需下一步设计补充,下一步设计需补充建构筑物之间、建构筑物与道路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的布置和药剂仓库到进风井、通风机扩散器的距离进行补充说明,并在附图上体现出来。

3)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生产工艺中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火灾、高处坠落、淹溺、触电、高温烫伤、其它等级均为级,是临界的,如果超过临界状态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各种危险因素进行排除和控制,使其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本单元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进行了24项检查,19项满足要求,5项需下一步设计补充,《可研报告》及其附图中未提及楼梯、安全护栏、安全通道、安全出口以及药剂仓库及制备间的通风装置,后续在设计中应进行补充。

4)公辅设施单元进行了44项检查,25项满足要求,19项需下一步设计补充。可研报告对于道路及运输部分只提及了道路的宽度、材料和最小转弯半径,后续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应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厂矿道路设计规范》对道路及运输部分进行详细设计并对附图进行完善。给排水及消防设施部分,应完善场地雨水排水设计流量计算;矩形排水明沟的尺寸;截、排水沟的布置;安全出口的布置等。供配电设施部分基本符合要求,主要是缺少安全遮栏、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后续需进行补充。辅助设施部分,需对选矿厂的通风情况,胶带输送机、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设置情况,防护栏杆的布置等进行补充。

结论:于都小东坑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工程建设项目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及技术标准,落实采购、安装建设、检测检验的前提下,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落实《于都小东坑矿业有限公司小东坑钨矿区30万吨/年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对策后,能得到有效防范和控制,适宜建设。

提交时间:

20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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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已排)于都小东坑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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