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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九江钢铁中板高棒优钢线普棒加热炉烟气脱硫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4-05-16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九江钢铁中板高棒优钢线普棒加热炉烟气脱硫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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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简称“九钢公司”,以下或简称该公司)是辽宁方大集团下属的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前身是江西九江钢厂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3月,20049月建成投产。2006年,立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当年8月,萍钢正式重组九钢。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烧结、炼铁、炼钢、轧材生产工艺于一体,具有年产钢550万吨能力的钢铁联合企业。

2019428日国家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文件,其中最新的轧钢热处理炉烟气排放标准为“颗粒物均值≤10mg/Nm³、SO2均值≤50mg/Nm³、NOx均值≤200mg/Nm³”,明确要求钢铁行业推进实施超低排放。随机监测中板、优钢线加热炉SO2排放浓度达标率为0%、高棒加热炉SO2排放浓度达标率为25%、普棒加热炉SO2排放浓度达标率为14%,不符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每月至少95%以上时段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因此,九江钢铁中板高棒优钢线普棒加热炉(中板(步进炉及推钢炉)、高棒、优钢线、普棒加热炉)须进行烟气脱硫改造。该项目建成后公司中板高棒优钢线普棒加热炉烟气脱硫系统排放口二氧化硫浓度≤20mg/m3(基准含氧量为8%),颗粒物≤10 mg/m3

该项目为中板高棒优钢线普棒加热炉涉及的物料为方型固定床干法脱硫工艺所用的脱硫剂(氢氧化钙)和加热炉产生的烟气。烟气成分为空烟和煤烟,其中的二氧化硫浓度300mg/3。煤烟中还可能含有未完全燃烧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该项目处理的加热炉烟气中含有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处理的加热炉烟气中含有的一氧化碳涉及高毒物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工艺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坍塌、车辆伤害等,主要的有害因素有有害物质、噪声、粉尘、高温与低温等,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触电、机械伤害。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谢寒梅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谢寒梅、朱世斌

报告审核人:

王冠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谢寒梅、王波、黄伯扬

注册安全工程师:

谢寒梅、王波、黄伯扬

技术专家:

朱世斌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谢寒梅、黄伯扬、朱世斌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4.3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

7.1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

一、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该项目为九江钢铁中板高棒优钢线普棒加热炉烟气脱硫改造项目,涉及的物料为方型固定床干法脱硫工艺所用的脱硫剂(氢氧化钙)和加热炉产生的烟气。烟气成分为空烟和煤烟,其中的二氧化硫浓度300mg/m3。煤烟中还可能含有未完全燃烧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其他颗粒物等。

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方型固化床产生的废脱硫剂和脱硫剂包装袋,废脱硫剂主要成分为硫酸钙、氟化钙、氯化钙等。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该项目处理的加热炉烟气中含有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属于危险化学品。

2.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处理的高线加热炉烟气中含有的一氧化碳涉及高毒物品。

3.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3年完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二、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三、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该项目处理的加热炉烟气中含有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临界量分别为20t、10t。该项目处理的高线加热炉烟气中含有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较低,远小于各自的临界量,故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四、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该项目工艺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坍塌、车辆伤害等,主要的有害因素有有害物质、噪声、粉尘、高温与低温等,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触电、机械伤害。

五、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2.该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3.通过预先危险(PHA)分析可知,该项目生产装置和设施单元主要危险为触电危险性较大,危险等级为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采取防范对策措施;火灾、起重伤害、中毒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等危险性较小,危险等级为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4.通过预先危险(PHA)分析可知:该项目供配电子单元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触电;触电危险等级为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要采取防范对策措施;火灾危险等级为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5.通过对该项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配套满足性分析可知:该项目的给排水、供配电、仪表、消防等能够满足项目正常生产需求。

7.2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通过预先危险分析可知该项目生产装置和设施单元主要危险中:触电危险性较大,等级为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采取防范对策措施。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触电。

7.3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加热炉产生的烟气为空烟和煤烟,煤烟中还可能含有未完全燃烧的一氧化碳。该项目电缆桥架出高线车间后拟沿新建烟气管道敷设,电缆应配置在危险程度较低的一侧,建议仪表及电气电缆沿空烟管道敷设,与煤烟管道的水平净距不小于1.0m,垂直净距建议不小于0.5m。

2.项目涉及的钢结构设计应符合《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的规定。

3.项目涉及的非标设备的设计应遵循安全性原则。

4.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电缆头、电气设备金属支架和电缆桥架均可靠接地。

5.按照《燃煤烟气干法/半干法脱硫设备 运行维护规范》JB/T 112632012中的要求对项目脱硫设备进行运行维护管理。

6.安装工程验收在安装工程完毕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安装单位、供货商、工程设计单位结合系统调试对除尘系统逐项进行验收,对机械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运行状态进行考核。

7.安全设施应与脱硫系统同时建成运行,有污染和危害之处应悬挂标志。操作规程中应有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条款。

7.5评价结论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九江钢铁中板高棒优钢线普棒加热炉烟气脱硫改造项目能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符合国家和江西省关于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该项目应认真落实《可研》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则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提交时间:

 2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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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烟气脱硫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终稿已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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