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九江钢铁炼铁厂1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项目
发布时间:2024-07-1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九江钢铁炼铁厂1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项目安全预评价 | |||||||||||||||||
简介: |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简称“九钢公司”,以下或简称该公司)是辽宁方大集团下属的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前身是江西九江钢厂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3月,2004年9月建成投产。2006年,立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当年8月,萍钢正式重组九钢。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烧结、炼铁、炼钢、轧材生产工艺于一体,具有年产钢550万吨能力的钢铁联合企业。目前,九钢公司主要装备有:烧结机238㎡×1,180㎡×2;高炉450m3×1,1080m3×1、1780m3×2;60T转炉×2,120T转炉×2,5机5流方坯连铸机×2,8机8流方坯连铸机×1,连铸机×1;另有棒材、高线、中厚板线五套轧制线以及五座5000吨泊位的大型码头,并配有相应的辅助设施。钢材主要品种有螺纹钢筋、高速线材、小型材、中厚板材四大系列的多种规格和品种。 目前,钢铁行业作为产能过剩产业和重污染行业,国家在最近两年内一方面加大去产能的力度,另一方面积极推进钢铁行业的污染防治,推动钢铁行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钢铁行业中,烧结工艺是污染产生的第一大工序,产生钢铁行业20%的颗粒物、70%的二氧化硫、50%的氮氧化物和90%的二噁英,是钢铁行业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不断加大环保投入,真正落实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推动环保治理工程的实施。环境治理既是我国法规、政策、标准及民众意愿倒逼下的必然举措,也是企业承担其社会责任、环境责任的表现,同时在全国钢铁行业市场低迷情况下,该公司积极实施烟气超低排放工程,对钢铁行业环境治理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该项目为九江钢铁炼铁厂1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套SDS钙基干法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器,保留现有烟囱旁通通路排放口,确保热风炉系统出现异常时能安全泄压。喷煤烘粉所用烟气取脱硫处理后烟气,管道接口改造工作含在本项目内同步完成。考虑热风炉后续蓄热球板结烟气温度会进一步降低的影响,设计上设置换热器出口烟气的升温措施,保障脱硫反应所需的烟气温度; 产品方案及规模:改造后,在1#高炉热风炉烟气工况18万m3/h含硫量≤300mg/m3的条件下,热风炉外排烟气出口SO2浓度≤35mg/m3,出口颗粒物浓度 ≤10mg/m3。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寒梅 | |||||||||||||||||
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罗沙浪、谢寒梅、黄伯杨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周红波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3.1.25-2024.5.3;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
评价报告: | ||||||||||||||||||
项目名称:九江钢铁炼铁厂1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项目 建设单位: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志新 项目性质:改建项目 项目地址:九江钢铁炼厂1#高炉大坪空地 项目规模:新建1套SDS钙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系统,含:烟气进、出管道系统,钙基粉仓、发送装置及输送系统等 项目用地面积:建设于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建设用地;建设面积约450m2 项目总投资:614万元 项目备案情况:2024年3月21日在湖口县科技金融和工业信息化局进行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2308-360429-07-02-776332 总图规划绘制单位:中瑞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该项目为九江钢铁炼铁厂1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项目,涉及的物料为脱硫工艺所用的脱硫剂(氢氧化钙)和1号高炉热风炉产生的烟气。其中的一氧化碳0.1%、二氧化碳20%、氧含量<2%、二氧化硫<100mg/m3、氮气70%、氮氧化物<100mg/m3、灰份<3mg/m3。 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产生的废脱硫剂和脱硫剂包装袋,废脱硫剂主要成分为为硫酸钙、亚硫酸钙和未反应的氢氧化钙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该项目处理的高炉热风炉烟气中含有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属于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处理的烟气中含有的一氧化碳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3年完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二、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三、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该项目处理的烟气中含有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临界量分别为20t、10t。该项目处理的烟气中含有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较低,远小于各自的临界量,故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四、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该项目工艺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坍塌、车辆伤害等,主要的有害因素有有害物质、噪声、粉尘、高温与低温等,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触电、机械伤害。 五、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该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新建在线监测房屋的耐火等级、层数、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的有关规定;建(构)筑物与周边设施等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的有关规定。 通过预先危险(PHA)分析可知,该项目生产装置和设施单元主要危险为触电危险性较大,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采取防范对策措施;火灾、起重伤害、中毒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等危险性较小,危险等级为Ⅱ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通过预先危险(PHA)分析可知:该项目供配电子单元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触电;触电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要采取防范对策措施;火灾危险等级为Ⅱ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通过对该项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配套满足性分析可知:该项目的给排水、供配电、仪表、消防等能够满足项目正常生产需求。 7.2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通过预先危险分析可知该项目生产装置和设施单元主要危险中:触电危险性较大,等级为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采取防范对策措施。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触电。 铁炼铁厂1号高炉热风炉产生的烟气(一氧化碳0.1%、二氧化碳20%、氧含量<2%、二氧化硫<100mg/m3、氮气70%、氮氧化物<100mg/m3、灰份<3mg/m3)。该项目电缆桥从厂内2#高炉热风炉脱硫0.4kV电源配电室,电缆架空敷设至项目区内配电室,电缆应配置在危险程度较低的一侧,建议仪表及电气电缆沿空烟管道敷设,与煤烟管道的水平净距不小于1.0m,垂直净距建议不小于0.5m。 项目涉及的钢结构设计应符合《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的规定。 项目涉及的非标设备的设计应遵循安全性原则。 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电缆头、电气设备金属支架和电缆桥架均可靠接地。 按照《燃煤烟气干法/半干法脱硫设备 运行维护规范》JB/T 11263—2012中的要求对项目脱硫设备进行运行维护管理。 安装工程验收在安装工程完毕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安装单位、供货商、工程设计单位结合系统调试对除尘系统逐项进行验收,对机械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运行状态进行考核。 安全设施应与脱硫系统同时建成运行,有污染和危害之处应悬挂标志。操作规程中应有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条款。 7.5评价结论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九江钢铁炼铁厂1号 0218(送审稿)(已排)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1#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pdf 炉烟气脱硫项目能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符合国家和江西省关于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该项目应认真落实《可研》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则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 ||||||||||||||||||
提交时间: | 2024.7.15 | |||||||||||||||||
现场影像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