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石油分公司 弋阳第六加油加气合建站加油部分
发布时间:2024-07-1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石油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弋阳第六加油加气合建站加油部分安全条件评价 |
简 介: |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石油分公司弋阳第六加油加气合建站加油部分拟将第六加油站现有5个30m3油罐、4台加油机等设施拆除重建。拆除后拟设4个承重式埋地卧式SF双层储罐(内钢外玻璃纤维),其中50m3的0#柴油储罐2个,30m3的92#汽油储罐、95#汽油储罐各1个,总容积为160m3,折算后容积为110m3,该站加气部分设施虽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但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该加气部分设施拟与加油部分共同建设,LNG撬装设备设60m3LNG储罐一座。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3.0.16,该站建成后属于一级加油与LNG合建站。评价范围内该站建成后经营的成品油品种为0#柴油和95#、92#汽油,经营方式为零售。同时站内拟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光伏发电系统。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郑 强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郑强 |
报告审核人: | 王冠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波、戴磷、谢寒梅、曾华玉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郑强、戴磷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4.7.1-2024.7.15;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编制 |
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 8.1项目危险性评价 通过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石油分公司弋阳第六加油加气合建站加油部分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预先分析,结果为: 1、该站总储量为160m3,折算总容积为11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汽油单罐容积为30m3,柴油单罐容积为50m3。该加油站加气部分设施虽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但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该加气部分设施拟与加油部分共同建设,LNG撬装设备设60m3LNG储罐一座。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3.0.16,该站建成后属于一级加油与LNG合建站。 2、评价范围内,该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工程项目存在火灾、爆炸、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和有害物质、噪声等有害因素。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车辆伤害。 2、本项目涉及的汽油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及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本建设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3、根据预先危险分析,加油装置子单元发生火灾、爆炸、触电、车辆伤害等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发生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等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充电装置子单元发生火灾、爆炸、触电等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发生车辆伤害等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光伏发电系统子单元发生防雷保护系统故障、安全监测系统设计缺陷等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发生太阳能电池组件故障、光伏支架缺陷、逆变器故障、光伏组件火灾、触电、继电保护误动或拒动、控制系统电源失电故障、控制系统失灵、通信网络回路故障、控制接地系统故障、测量装置故障、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失效事故、电网事故、选型缺陷、施工工艺和质量缺陷、程序设计缺陷、人员管理和技术培训缺陷等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Ⅱ级;供配电设施单元发生火灾、触电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Ⅱ级。 4、根据危险度分析,储罐区为低度危险,该站拟设紧急切断系统,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液位仪、防渗漏检测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5、评价范围内该站选址符合当地规划,与周边环境之间的间距、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GBT29781-2013、《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6、本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设备,项目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及技术标准制造、安装、检测检验的情况下,其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8.2评价结果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石油分公司弋阳第六加油加气合建站加油部分采用的设备、设施成熟,且同类加油站在国内有很多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小; 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石油分公司弋阳第六加油站项目于2023年11月7日取得了弋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205-361126-04-01-626651; 3、项目选址符合要求,该站与外部环境之间、内部建构筑物之间的安全间距满足安全要求。 8.3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在以后的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如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保证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得到贯彻落实,拟建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石油分公司弋阳第六加油加气合建站加油部分能够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建成后运行系统的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 |
提交时间: | 2024.7.15 |
中石化上饶石油分公司弋阳第六加油加气合建站加油部分(终稿已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