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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赋民烟花有限公司烟花仓储项目

发布时间:2024-07-25

项目名称

大余县赋民烟花有限公司烟花仓储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大余县赋民烟花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该企业)成立于20230329日,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青龙镇长里村平岭,法定代表人王宏伟,注册资本100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723MACDL4CX2X,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20230522日,大余县赋民烟花有限公司取得由大余县行政审批局颁发的项目备案表,对该企业烟花仓储项目予以立项,仓储拟建地址:大余县青龙镇长里村平岭,占地面积10000㎡,申请的经营许可范围为:烟花爆竹零售、烟花爆竹批发。主要建设内容:101烟花成品库、102爆竹成品库、103废品仓库,201值班室、301消防水池、302事故水池。此项目工程建成后从事爆竹类(C 级)、喷花类(C 级)、旋转类(C 级、D 级)、升空类(C 级)、吐珠类(C 级、D 级)、玩具类(C 级、D 级)、礼花类(C 级、D 级)、架子烟花(C 级)、组合烟花类(C 级)产品的存储经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一类危险品,必须设专用库区储存烟花爆竹,同时远离市区和重要城市建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1]36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7号令修改)的具体要求,必须对存储性建设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

拟建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拟储存的产品未被列入《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拟建项目固有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物体打击、车辆伤害

项目组长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林大建

报告审核人

王海波

技术负责人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罗沙浪朱俊刘志强谢寒梅王冠

现场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4.1.3

报告提交时间

2024.7.25

其它

1、大余县赋民烟花有限公司烟花仓储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物体打击、触电、电气火灾、车辆伤害、淹溺等。其中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2、依据《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对所评价库区情况的计算和核定,拟建项目烟花爆竹库区不构成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但企业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管理。编制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制度,对危险源应进行申报、登记建档、备案、定期检测、评估、实时监控,制定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制度,采取严格措施预防和控制危险源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3、拟建项目所在库区地址、平面布置的外部安全距离、内部安全距离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可以作为烟花爆竹仓库新建项目库址。

4、根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等标准,大余县赋民烟花有限公司烟花仓储项目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烟花仓库只允许规划要求储存 CD 级烟花成品、1.3级爆竹仓库只允许按规划要求储存C级爆竹成品。

5、拟建项目所在库区的总体布局合理,交通方便,建筑物功能基本满足装卸工艺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基本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危险危害因素能及时的感知和处理,可有效地保证生产的安全。

6、项目完工后,建设项目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程度及自然条件对建

设项目的影响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7、在安全管理方面,企业考虑了组织机构、人员定员和人员培训等内容,可初步满足现阶段要求,但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8、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该拟建项目储存评价单元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火灾爆炸的危险的危险等级为“IV”坍塌的危险的危险等级为“Ⅱ”电气设施评价单元的危险的危险等级为“Ⅱ”“Ⅲ”;拟建项目主要危险为火灾、爆炸,因此,必须加强装卸工艺的控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降低装卸过程中的危险程度。

9、事故后果模拟分析表明,拟建项目烟花爆竹仓库为1.3级,其内部最小允许距离应按表5-8来判断;经营企业一定要看到超危险等级经销烟花爆竹的事故后果,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进行超范围经营。

综上所述:

经过对大余县赋民烟花有限公司烟花仓储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初步布置、安全设施等进行安全预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公司烟花爆竹仓储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与标准的要求。若建设项目在落实企业规划方案和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进行设计、施工,在工程按要求建成运行后,符合储存和经营(批发)爆竹类(C 级)、喷花类(C 级)、旋转类(C 级、D 级)、升空类(C 级)、吐珠类(C 级、D 级)、玩具类(C 级、D 级)、礼花类(C 级、D 级)、架子烟花(C 级)、组合烟花类(C 级)产品的安全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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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赋民烟花有限公司烟花仓储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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