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扩建年产20万吨高岭土露天开采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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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扩建年产20万吨高岭土露天开采项目 | ||
简介: | |||
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采矿权人为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开采高岭土的矿山企业,行政区划隶属梅州市兴宁市新圩镇管辖。 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取得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816771261589 ;法定代表人:廖放东;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8年7月23日;企业住所:兴宁市新圩镇石崖村S225线竹塘尾;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选矿;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矿物洗选加工;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矿山原生产规模为3万t/年,未能达到《梅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所规定的高岭土最低生产规模5万t/年,矿山拟通过技改扩能、升级改造等措施,将生产规模由5万吨/年提高至20万吨/年。 矿山于2024年12月11日取得了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414812014087130135349;开采矿种:高岭土,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矿区面积:0.1003km2,允许开采标高+340m~+250m;有效期限2024年12月11日至2031年12月11日。 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因该矿山采矿权变更(矿区面积由原来的0.1522km2改为0.1003km2、生产规模由原来的5万吨/年提高至20万吨/年),特委托我中心对其新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我中心组成项目组,于2024年11月对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
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温世平、许玉才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管自强、许玉才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年11月组织评价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 | ||
评价报告: | |||
结论:针对该项目在今后生产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在下一步进行的《安全设施设计》中应充分采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严格遵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则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扩建年产20万吨高岭土露天开采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风险处在可控范围。 | |||
提交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
许玉才 管自强 企业管理人员
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分公司扩建年产20万吨高岭土露天开采项目预评(终稿已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