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裕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4800吨化学新材料项目(一期,年产10000吨双酚S及年产10000吨二甲基亚砜生产装置)安
发布时间:2024-12-12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景裕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建年产34800吨化学新材料项目(一期,年产10000吨双酚S及年产10000吨二甲基亚砜生产装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简 介: | |
江西景裕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1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卫峰,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2023年9月6日在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资本贰千万元整,注册地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81MA39TY0797。 江西景裕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场地是收购原江西胜富化工有限公司和乐平市东方特种瓷业有限公司原有厂址而来,该公司坐落在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塔山化工园认定的“四至范围”之内。 江西景裕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厂址内投资15000万元建设新建年产34800吨化学新材料项目,并于2024年7月30日在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登记,项目统一代码为2401-360281-04-01-913632。主要建设包括8000吨/年三氯硫磷、10000吨/年双酚S、10000吨/年二甲基亚砜、800吨/年二茂铁和6000吨/年酐类催化剂共五个主要产品以及相关附属的衍生溶剂等回收产品和副产品,该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10000吨/年双酚S及10000吨/年二甲基亚砜,故本次评价仅为江西景裕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4800吨化学新材料项目(一期,年产10000吨双酚S及年产10000吨二甲基亚砜生产装置)生产装置及套配公用辅助工程设施。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项目拟定员50人,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14人,生产操作人员36人。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二甲基硫醚、双氧水、二硫化碳、浓硫酸、苯酚、均三甲苯、液碱(氢氧化钠)、甲酸、甲醇、天然气(燃料)、氮气(压缩的)、柴油及R22等。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工工艺有氧化工艺及磺化工艺。该项目涉及的生产装置及储存场所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该项目涉及到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二硫化碳、苯酚、甲醇及天然气等。 该项目涉及的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该项目涉及到甲醇及均三甲苯等有机溶剂的回收套用,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的要求,该项目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是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江西景裕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新建年产34800吨化学新材料项目(一期,年产10000吨双酚S及年产10000吨二甲基亚砜生产装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我中心接受委托后,组成项目安全评价组,到建设单位收集有关资料,于2024年4月6日对拟建现场进行勘察。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海波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海波、朱世斌 |
报告审核人: | 王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海波、王冠、谢寒梅、郑强、戴磷、曾华玉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冠、檀廷斌、王波、谢寒梅 |
技术专家: | 朱世斌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海波、周红波、戴磷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年7月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评价报告: | |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的物料有二甲基硫醚、双氧水、二硫化碳、浓硫酸、苯酚、均三甲苯、液碱(氢氧化钠)、甲酸、甲醇、天然气(燃料)、氮气(压缩的)、柴油及R22等;该项目涉及有机溶剂甲醇及均三甲苯的回收套用,故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年第41号,89号令修订)的要求,本项目建成后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腐蚀、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及有毒物质、噪声、高温、粉尘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腐蚀,本项目初步设计时应重点关注本评价报告在防火、防爆、防毒、防灼伤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3、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20年第5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2018年9月18日公布的国务院令第70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本项目涉及的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项目涉及的双氧水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本项目涉及高毒物品有二硫化碳。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本项目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有二硫化碳及甲醇。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本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二硫化碳、苯酚、甲醇及天然气。 5、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本项目二甲基硫醚和双氧水反应制备二甲基亚砜的工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氧化工艺、苯酚和硫酸反应生成对苯酚磺酸的工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磺化工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及《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应急厅〔2024〕86号),本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 6、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涉及的生产单元及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仓储单元、生产装置单元的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电气单元的触电、给排水单元的溺水、供热单元的容器爆炸、供冷单元的容器爆炸及窒息冻伤、自控单元的DCS分散控制系统失灵危险等级为Ⅲ级,空压机发生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Ⅱ级,严重时Ⅲ级,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其余危险等级均为Ⅱ级或以下。在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仓库的管理,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保证安全的。 8、通过危险度分析,101甲类车间、103甲类车间、205甲类罐区及206罐区的危险分值处于10~15分之间,属于中度危险;其余子单元的危险分值小于10分,属于低度危险。企业应采取相关安全措施,降低中度危险单元的危险程度,例如设置自动化联锁控制,配备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检测报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事故紧急收集、吸收、处理装置等。 综上:江西景裕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4800吨化学新材料项目(一期,年产10000吨双酚S及年产10000吨二甲基亚砜生产装置)安全条件、厂址、总体布局、主要技术和工艺、装置、设施、配套和辅助工程、安全管理等均满足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该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企业应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与建议,在下一步设计、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严格施工安全管理和检查,使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建立必要的事故应急体系和措施。 | |
提交时间: | 2024.12.12 |
06 江西景裕新材料有限公司34800吨化学新材料项目(一期)安全条件评价(终稿已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