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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九江钢铁炼铁厂高炉重力布袋除尘灰清洁运输项目

发布时间:2024-10-22

项目名称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九江钢铁炼铁厂高炉重力布袋除尘灰清洁运输项目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简称“九钢公司”,以下或简称该公司)是辽宁方大集团下属的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前身是江西九江钢厂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3月,2004年9月建成投产。2006年,立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当年8月,萍钢正式重组九钢。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烧结、炼铁、炼钢、轧材生产工艺于一体,具有年产钢550万吨能力的钢铁联合企业。目前,九钢公司主要装备有:烧结机238㎡×1,180㎡×2;高炉450m3×1,1080m3×1、1780m3×2;60T转炉×2,120T转炉×2,5机5流方坯连铸机×2,8机8流方坯连铸机×1,连铸机×1;另有棒材、高线、中厚板线五套轧制线以及五座5000吨泊位的大型码头,并配有相应的辅助设施。钢材主要品种有螺纹钢筋、高速线材、小型材、中厚板材四大系列的多种规格和品种。

2019年4月28日国家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全面加强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的要求。

目前,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布袋除尘灰和重力除尘灰的卸灰方式、运输方式和贮存方式达不到超低排放和清洁运输的要求。为了适应新的环保要求,进一步改善当地环境,完成减排任务,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炼铁厂高炉重力布袋除尘灰清洁运输项目。2024年7月3日,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重力布袋除尘灰清洁运输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在湖口县科技金融和和工业信息化局进行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2407-360429-07-02-270961。

该项目涉及处理的物料为高炉炉尘,主要由矿粉(含铁、锌)和焦炭的粉末组成的混合物组成,其中含Fe:40~55%,C:10~20%。此外,该项目重力除尘器所收集的重力除尘灰中吸附有少量煤气。该项目吸排罐车打料、重力除尘用副罐氮气置换、吸排罐车吸灰、布袋除尘器反吹振打、仓下氮气炮清灰及仓下流化均有用气需求,需使用氮气或压缩空气。

该项目重力除尘灰中吸附的煤气及压缩氮气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重力除尘灰中吸附的煤气的主要成分一氧化碳属于高毒物品;重力除尘灰中吸附的煤气的主要成分一氧化碳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工艺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坍塌、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等,主要的有害因素有噪声、粉尘、高温与热辐射、低温等,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和触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要求,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是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简称“赣安中心”)承担其九江钢铁炼铁厂高炉重力布袋除尘灰清洁运输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黄伯扬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黄伯扬

报告审核人:

王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冠、许玉才、曾华玉、谢寒梅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黄伯扬、谢寒梅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报告完成时间:2024年10月22日

主要任务: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7.1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

一、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项目重力除尘灰中吸附的煤气及压缩氮气属于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重力除尘灰中吸附的煤气的主要成分一氧化碳属于高毒物品。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3年完整版)的规定,该项目重力除尘灰中吸附的煤气的主要成分一氧化碳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二、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三、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四、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工艺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坍塌、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等,主要的有害因素有噪声、粉尘、高温与热辐射低温,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和触电。

五、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该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符合《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603-201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的有关要求。

该项目总平面布置符合《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603-201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钢铁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HJ435-2008等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通过预先危险(PHA)分析可知,该项目生产装置和设施单元主要危险为火灾、爆炸,触电危险性较大,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采取防范对策措施;机械伤害、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等危险性较小,危险等级为Ⅱ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通过事故树分析评价可知: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机械伤害主要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本身的不安全因素构成。经事故树分析,防止机械伤害的措施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要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抓好新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考核正确穿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落实作业监督措施等;二是要注重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如机械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本质安全程度高的设备,加强对危险部件的安全防护等;三是要定期维护保养、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划分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等。

通过预先危险(PHA)分析可知:该项目供配电子单元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触电。触电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要采取防范对策措施;火灾危险等级为Ⅱ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7.2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通过预先危险(PHA)分析可知,该项目生产装置和设施单元主要危险为火灾、爆炸和触电,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采取防范对策措施。

7.3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主体设备之间应留有适当的间距,满足安装、检修、消防和运输的需要。

该项目的管线综合布置应按《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603-2010的规定进行设计。

项目涉及的钢结构设计应符合《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的规定。

吸排灰管道中易受冲刷部位应采取防磨措施。

管道易烫伤操作维修人员的部位必须设计保温。

经常检查维修的工作地点,应设置安全通道和防护设施。

安装工程验收在安装工程完毕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安装单位、供货商、工程设计单位结合系统调试对系统逐项进行验收,对机械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运行状态进行考核。

7.5评价结论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九江钢铁炼铁厂高炉重力布袋除尘灰清洁运输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符合国家和江西省关于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该项目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基础上,在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细化各项措施和要求,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严格施工安全管理和检查,使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必要的事故应急体系,则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提交时间

20241022

现场影像:

从左至右依次为赣安中心黄伯扬、企业代表、赣安中心谢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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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九江钢铁炼铁厂高炉重力布袋除尘灰清洁运输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终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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