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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

发布时间:2017-05-12

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

安全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组织有关专家对《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召开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真听取评价单位对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情况的汇报,并对《报告》进行了细致审阅,一致认为:

  一、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鹰潭市月湖区童家镇杨碧村马塘窝(鹰潭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500吨,年处理18.25万吨;6MW汽轮发电机组1套。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有0#柴油、检修中使用的乙炔、氧气,锅炉烟气中含有的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硫、二噁英、氯化氢、氟化氢、硫化氢、渗滤液处理中产生的沼气。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腐蚀等危害。

    二、本报告由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写,评价资质为甲级。预评价报告基本符合《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报告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分析了危险有害物质的性能及特点,引用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基本准确,评价单元划分合理。

建议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完善以下内容:

    1、核实评价范围,完善引用的标准、规范。完善总平面布置图。核实本项目与鹰潭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之间的关系。补充企业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相互之间的关系。

    2、补充渗滤液处理中所产生沼气的有关评价内容。核实项目涉及的垃圾及危险化学品物资储存量、储存场所。补充柴油管道的有关危险性分析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等;核实锅炉等重点设备的危险性分析;

    3、完善建筑物一览表;核实利用原有公用工程、用电负荷、柴油供应等情况介绍及满足性分析;

4、补充配套飞灰填埋场的情况介绍,并提出要求;补充有关并网发电的评价内容。

    5、补充爆炸区域划分及防爆等级要求;完善本项目成套设备控制方案介绍及各控制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络要求;完善生产工艺中防止超温、点火过程的危险性分析和安全措施;

    6、完善烟囱防雷措施,核实建筑物、管道防雷接地措施。完善二级用电负荷划分及二级以上负荷的保障措施;

    7、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家: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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