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厂有限公司16.5万高炉煤气柜改焦炉煤气存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6-05-06
项目名称 | 天津铁厂有限公司16.5万高炉煤气柜改焦炉煤气存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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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
本项目拟将原有的16.5万m3干式高炉煤气柜,改造为焦炉煤气柜,煤气管道部分利用已建管道、部分新增,配套公辅设施利旧,主要内容包括:1座16.5万m3干式煤气柜柜体利旧(高炉煤气改焦炉煤气)、4座油泵房利旧、1座电梯机房利旧、1座热水站利旧、1座煤气柜生产管理室利旧;气柜区内煤气出气管道利用已建管道,由天铁焦化厂焦炉煤气管网接入的进气管道和气柜进出口联通管道为新增;气柜区外通往德鑫氢能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及天铁石矿厂区的煤气出气管道部分利用已建管道、部分新增;新增罗茨鼓风机2台、高效节能风机1台、防泄漏煤气排水器9个。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孙喆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彬、孙喆、谢寒梅、王冠 | |
报告审核人: | 袁维琴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彬、孙喆、谢寒梅、王冠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李彬、孙喆 | |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6.04;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收集安全评估所需的有关资料。 | |
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改)等规定,采用CASST-QRA软件定量分析和安全检查表等方法,对天津铁厂有限公司16.5万高炉煤气柜改焦炉煤气存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16.5万m3焦炉煤气柜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物理爆炸、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雷电及高温、噪声等,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2、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煤气柜区储存单元(16.5万m3焦炉煤气柜)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 3、风险程度和事故后果分析结果 采用风险矩阵法定性分析,煤气柜区的风险程度为有条件接受的风险。 采用CASST-QRA软件定量分析,16.5万m3焦炉煤气柜发生各类泄漏事故的后果小到可以忽略。 4、重大危险源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评估结果 通过安全检查评估16.5万m3焦炉煤气柜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所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和监控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基本符合国家相关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5、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可接受程度 经采用CASST-QRA软件模拟计算,个人风险定量分析结果不存在3×10-5、1×10-5、3×10-6、3×10-7风险等值线,即16.5万m3焦炉煤气柜对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的个人风险可接受;社会风险(F-N)曲线图分析结果没有社会风险,即16.5万m3焦炉煤气柜的社会风险可接受。由于事故发生有不可预见性,不一定按照设定的模式发生,因此本计算结果仅供参考。 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第4.1、4.3、4.4条规定:“本标准4.2及4.3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距离要求。”,因此本报告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414-2018、《钢铁企业煤气储存和输配系统设计规范》GB51128-2015等的规定要求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16.5万m3焦炉煤气柜与柜区外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即16.5万m3焦炉煤气柜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距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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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
提交时间: | 2026年5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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