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华鑫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6-24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樟树市华鑫化工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经营危险化学品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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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华鑫化工有限公司由范凤生、肖宇月发起成立,樟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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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新林 |
技术负责人: |
陈新林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程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新林 |
报告审核人: |
夏长喜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戴磷、周红波、谭志洪、徐莹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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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新林、戴磷、周红波、谭志洪、徐莹 |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16.3;
主要任务:专项评价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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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情况:
樟树市华鑫化工有限公司由范凤生、肖宇月发起成立,樟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评价结论及建议:
分析与评价
樟树市华鑫化工有限公司在准备采用纸面办公批发方式经营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已具备的条件:
(1) 已经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有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
(3) 制定了符合要求的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预案。
(4)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共2人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资格证书》。
各单元总评价:
(1)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制定了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制,制定了安全检查、经营、销售管理制度,并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这为企业安全经营奠定了基础。企业应加强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2)安全管理组织
成立了安全管理小组,并明确了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保证安全经营。符合要求
(3)从业人员
该公司注册资金为200万元,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共2人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从业人员由本单位进行安全知识、业务知识培训,符合要求
(4)仓储场所要求
经营场所有租赁协议,经营场所既不存放危险化学品也不摆放任何样品。无仓储,采用直接由供货方直接发货的方式,符合要求。
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1)严禁在办公经营场所储存和摆放危险化学品的样品。
2)采购、销售危险化学品前,必须认真核实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确保经营合法、合格的危险化学品。
3)作好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流向、数量、相关证照、等的档案记录。
评价结论
樟树市华鑫化工有限公司批发方式(无仓储、租赁仓储及物流行为)经营磷酸、盐酸、硫酸、氢氧化钠、双氧水过程中,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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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6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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