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临江镇茅家山液化气站
发布时间:2019-03-1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樟树市临江镇茅家山液化气站 |
项目名称: |
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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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临江镇茅家山液化气站位于樟树市临江镇茅家山林场,成立于2001年,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王春根;占地面积约5770平方米。该站现有3个50m3液化气储灌,1个30m³液化气储灌,另有1个24 m3残液储罐,报警器5组,压缩机1台,液压泵1台,自动切断充装装置3台。经营所用土地通过租赁方式获取产权。该站自建成投入使用以来,各项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生安全事故。 该站《燃气经营许可证》为2017年由樟树市城市管理局颁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3号)、《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赣建城[2012]4号)的要求,樟树市临江镇茅家山液化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将于2019年3月13日到期,运行到期的城镇燃气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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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黄香港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香港、黄伯扬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黎余平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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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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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黄伯扬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9年3月5日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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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樟树市临江镇茅家山液化气站远离城镇居住区,周边无公共设施、学校、医院及文物保护单位。该气站选址和平面布置经实测对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要求,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⑵该液化气站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包括容器爆炸),其次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冻伤、中毒和窒息等。 ⑶该液化气站储存的LPG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LPG是易燃易爆的甲类气体。因此,该气站应将储存的LPG区实行监控和加强安全管理。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加强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⑷危险度评价中液化气储罐区为“I”级,属高度危险;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中LPG卸料、充瓶作业两个单元为为“比较危险,需要注意”范围;现场检查表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未见动火管理制度,其他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安全要求。需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应用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⑸该气站对储罐、管道等设备及防雷等设施都进行了检验检测;消防、安全设施基本具备,进一步提高了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性、可靠性。 ⑹该气站有比较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有关人员经过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培训,设立了专职安全负责人,从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上保证了安全措施的基本落实。 ⑺气站经营的液化石油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气站已按相关规范要求,在相应的储存设备及场所采取了有效的安全对策措施和设置了应急处理装置。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器,配备消防器材,储罐自动冷却喷淋设施及泄压装置等。 综上所述,该液化气站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安全措施后符合国家有关城市燃气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安全要求,能够满足运行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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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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