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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酰氯系列产品及2,6-二羟基苯甲酸化学品装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

发布时间:2020-05-25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酰氯系列产品及26-二羟基苯甲酸化学品装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

简 介:

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江西省奉新县应星化工厂,江西省奉新县应星化工厂属国营企业改制,经过体制改革以后,企业变更为私有制企业,改制后于2012530日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主要生产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等化工产品,并于1999年获得了国家石油化学工业部审核颁发的生产特别许可证,并通过联合国禁化机构的考察与审核。20175月企业在奉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变更后企业名称为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住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业园区环城东路,法定代表人舒敏虎,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营业期限为20170505日至20370504日,营业范围为三氯化磷(12kt/a)、三氯氧磷( 10kt/a)、26-二羟基苯甲酸(80t/a)、丙酰氯(500t/a)、异丁酰氯(500t/a)、丁酰氯(300t/a)、乙酰氯(300t/a)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0314日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位于江西省奉新县化工产业园区,占地面积13426m2(约20亩)

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年产1.2万吨三氯化磷、1万吨三氯氧磷及年产1600吨酰氯系列产品、年产8026-二羟基苯甲酸化学品生产线及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年产1.2万吨三氯化磷、1万吨三氯氧磷项目于20133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于2013315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赣)WH安许证字[2005]0086年产1600吨酰氯系列产品、年产8026-二羟基苯甲酸化学品项目于20168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于2017328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变更后许可范围为三氯化磷(12kt/a)、三氯氧磷( 10kt/a)、2, 6-二羟基苯甲酸(80t/a)、丙酰氯(500t/a)、异丁酰氯(500t/a)、丁酰氯(300t/a)、乙酰氯(300t/a***,有限期为2016315日至2019314日。企业于20170508日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变更,变更后企业名称为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许可范围等均未变化。企业于20193月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证书有效期为2019315日至2022314日。企业于20205月分别向奉新县应急管理局及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申请了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生产装置停产,目前企业现场仅为1600/年酰氯系列产品、80/26-二羟基苯甲酸化学品的生产。

企业201334通过安全标准化级考评,并取得了安全标准化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赣(宜)AQBW0047,有效期至201633企业于20173月换发了安全标准化证书,有效期至202033日。企业2019年底开始新一轮的安全标准化复评工作,并于2020425日通过了安全标准化复评的专家评审,目前正在整改中。

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员工59余人,其中管理、工程技术人员8人,生产及辅助生产人员51人。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了安全环保科,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各生产车间、部门、生产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2经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海波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海波

报告审核人:

王 冠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黄伯扬、罗沙浪、倪宏华

注册安全工程师:

夏长喜王冠黄伯扬、罗沙浪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海波黄伯扬、倪宏华、罗沙浪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0.5.4;主要任务:重大危险源评估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概况:

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江西省奉新县应星化工厂,江西省奉新县应星化工厂属国营企业改制,经过体制改革以后,企业变更为私有制企业,改制后于2012530日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主要生产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等化工产品,并于1999年获得了国家石油化学工业部审核颁发的生产特别许可证,并通过联合国禁化机构的考察与审核。

20175月,该企业在奉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变更后企业名称为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住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业园区环城东路,法定代表人舒敏虎,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营业期限为20170505日至20370504日,营业范围为三氯化磷(12kt/a)、三氯氧磷( 10kt/a)、2, 6-二羟基苯甲酸(80t/a)、丙酰氯(500t/a)、异丁酰氯(500t/a)、丁酰氯(300t/a)、乙酰氯(300t/a)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0314日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位于江西省奉新县化工产业园区,占地面积13426m2(约20亩)。

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年产1.2万吨三氯化磷、1万吨三氯氧磷及年产1600吨酰氯系列产品、年产8026-二羟基苯甲酸化学品生产线及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现场检查时其年产1.2万吨三氯化磷、1万吨三氯氧磷生产装置已于20205月分别向奉新县应急管理局及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申请了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生产装置停产,目前企业现场仅为1600/年酰氯系列产品、80/26-二羟基苯甲酸化学品的生产,详见附件材料停产申请。

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三氯化磷、1万吨三氯氧磷项目已于20133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于2013315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05]0086号。该生产装置目前已经申请停产,不再进行生产运营。

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吨酰氯系列产品、年产802,6-二羟基苯甲酸化学品项目已于20168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于2017328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变更后许可范围为三氯化磷(12kt/a)、三氯氧磷( 10kt/a)、2, 6-二羟基苯甲酸(80t/a)、丙酰氯(500t/a)、异丁酰氯(500t/a)、丁酰氯(300t/a)、乙酰氯(300t/a***,有限期为2016315日至2019314日。

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0508日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变更,变更后企业名称为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余项目均未变化,如有效期、许可范围等。企业于20193月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证书有效期为2019315日至2022314日。

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总经理负责制,设有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科、生产科、财务科等职能部门,一生产车间(已停产)、二生产车间(已停产)、酰氯系列车间、二羟基苯甲酸车间,车间下设班组。

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现有职工59人,其中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8人,生产及辅助生产人员51人。企业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特种业人员,其中危险工艺(氯化工艺)操作证6人,危险工艺(氧化工艺)操作证4人,压力容器操作证4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2人,高低压电证2人、电焊与热切割作业证2人。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了安全环保科,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各生产车间、部门、生产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2人经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

企业201334日通过安全标准化三级考评,并取得了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赣(宜)AQBW0047,有效期至201633日。企业于20173月换发了安全标准化三级证书,有效期至202033日。企业2019年底开始新一轮的安全标准化复评工作,并于2020425日通过了安全标准化复评的专家评审,目前正在整改中。

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于201935日在宜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进行了备案登记,企业每年定期并对预案进行了演练,演练次数不少于2次。

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生产规模及原辅材料情况见下表。

 产品生产规模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产量/用量t/a

CAS

危险化学品序号

储存量

包装形式

储存场所

运输方式

备注

1

乙酰氯

300

75-36-5

2679

10 t

桶装

综合仓库

汽车

危险化学品

2

丙酰氯

500

79-03-8

156

16 t

桶装

综合仓库

汽车

危险化学品

3

丁酰氯

300

141-75-3

2779

10 t

桶装

综合仓库

汽车

危险化学品

4

异丁酰氯

500

79-30-1

2709

16 t

桶装

综合仓库

汽车

危险化学品

5

2,6-二羟基苯甲酸

80t

303-07-1

订单生产,不设储存

2.5 t

桶装

苯甲酸车间暂存区

汽车

非危化品

6

亚磷酸

491.4

13598-36-2

2444

15 t

桶装

苯甲酸车间暂存区

汽车

危险化学品副产外售

7

氯化钾

78.8

7447-40-7

/

2.5t

袋装

苯甲酸车间暂存区

汽车

非危化品,副产外售

8

氯化氢

/

7647-01-0

1475

/

/

/

危险化学品,工艺尾气,直接去三废处理

原辅材料情况表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产量/用量t/a

CAS

危险化学品序号

储存量

包装形式

储存场所

运输方式

备注

1

氢氧化钾

59.2

1310-58-3

1667

2t

袋装

综合仓库

汽车

 

2

二氧化碳

22.8

642

124-38-9

0.75 t

钢瓶

苯甲酸车间隔间

汽车

30

3

活性炭

6

/

非危化品

0.2 t

袋装

综合仓库

汽车

 

4

盐酸

150

7647-01-0

1475

5 t

桶装

综合仓库

汽车

 

5

二甲基甲酰胺DMF

0.8

68-12-2

460

0.05 t

桶装

综合仓库

汽车

 

6

间苯二酚

57.1

108-46-3

57

5 t

桶装

综合仓库

汽车

 

7

异丁酸

415

79-31-2

2700

10 t

桶装

综合仓库

汽车

 

8

乙酸

300

64-19-7

2630

10 t

桶装

综合仓库

汽车

 

9

丙酸

437.5

79-09-4

126

10 t

桶装

综合仓库

汽车

 

10

丁酸

300

107-92-6

2771

10t

桶装

综合仓库

汽车

 

11

三氯化磷

9945

7719-12-2

1481

50t

30m3储罐

三氯化磷计量罐区

槽车

 

注:由于场地等原因,该企业厂区的储存设施占地面积较小,企业产品的储存量均较小,但企业产品的周转较快,运输周期频繁,且企业部分产品为订单式生产,能够产品储存运输的要求。

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结果,见表:

构成重大危险源单元汇总表

单元名称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

生产装置单元

酰氯系列产品装置

不构成

二羟基苯甲酸装置

不构成

储存单元

综合仓库

不构成

三氯化磷罐区

不构成

辨识结果:

根据计算结果可知,该企业现正在运行产品生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单元及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估结果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三氯化磷、氯化氢、氢氧化钾、间苯二酚、DMF、二氧化碳、盐酸、乙酸、丙酸、丁酸、异丁酸、丙酰氯、亚磷酸、丁酰氯、异丁酰氯、乙酰氯等。

2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装置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粉尘、淹溺、噪声、高温等。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3、对照国务院令第190号《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所附监控化学品目录,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三氯化磷属于第三类监控化学品。

4、对照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703号令修改)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可以看出,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各种化学品中,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5、根据《危险化学品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6、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7、依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的规定,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涉及高毒物品。

8、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录》(2013年完整版)的规定,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物料三氯化磷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要求,加强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9依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企业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有氯化工艺(酰氯系列产品生产工艺)

10、依据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122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等规定,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涉及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及产品。

1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氯化氢、三氯化磷、三氯氧磷、丙酰氯、异丁酰氯、丁酰氯、乙酰氯、DMF、乙酸、丙酸、丁酸、异丁酸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内物质。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该企业现正在运行产品生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单元及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综合结论

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的要求进行分析及辨识江西应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正在运行产品生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单元及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三、建议

1、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其正在运行装置生产涉及的危险工艺(氯化工艺)SIS安全仪表系统。

2、企业年产1.2万吨三氯化磷、1万吨三氯氧磷生产装置及附属设施已20205月申请停产,本次不予评估。如若该装置恢复生产,企业应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并重新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提交时间:

 2020.05.25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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