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澄潭江和美烟花有限公司和美生产区爆竹生产条件
发布时间:2021-02-08
项目名称 |
浏阳市澄潭江和美烟花有限公司和美生产区爆竹生产条件专项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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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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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企业注册地址为浏阳市澄潭江镇山下村,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湘)YH安许证字〔2017〕020995,有效期至2020年8月30日,许可范围为烟花类、爆竹类:玩具类(摩擦型/击纸、圣诞烟花,D)级、爆竹类(爆竹、擦炮,C)级、组合烟花类(不含亮珠,C)级、升空类(小火箭,C)级,主要负责人:吴家唐。浏阳市澄潭江和美烟花有限公司原由和美工区、富饶工区、金梅工区、吉祥工区和碧溪工区共5个生产场所组成,浏阳市澄潭江和美烟花有限公司和美生产区(原浏阳市澄潭江和美烟花有限公司)平面布局图由山东润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于2016年12月通过原浏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专家组审查,审查批复文号:浏安监复函〔2016〕87号,许可范围:爆竹类:爆竹类(擦炮,C)级。浏阳市澄潭江和美烟花有限公司和美生产区共有85栋工库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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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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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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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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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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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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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建新、姚渊、朱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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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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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建新、朱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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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年2月6日,专项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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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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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对浏阳市澄潭江和美烟花有限公司和美生产区爆竹生产条件进行专项安全评价,评价组确认:浏阳市澄潭江和美烟花有限公司和美生产区爆竹生产条件专项安全评价项目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生产储存条件、运输、工库房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企业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项评价结论为:浏阳市澄潭江和美烟花有限公司和美生产区具备:爆竹类(擦炮,C)级产品的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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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