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创美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二生产区烟花生产条件
发布时间:2021-01-30
项目名称 |
浏阳市创美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二生产区烟花生产条件专项安全评价 |
|
简 介 |
||
该企业位于浏阳市文家市镇湘龙村,主要负责人为李文武。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YH安许证字〔2019〕011728,许可范围:烟花类:组合烟花类(B、C)级、吐珠类(含单筒单发,A、B、C)级,有效期2019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0日。浏阳市创美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二生产区本次整改项目改建93号引线库、94号黑火药库、95号黑火药库、96号单基粉火药库(湿)、97号亮珠库、98号亮珠库共6栋,整改后厂区占地面积约218亩,建筑面积8447m2,设计有建(构)筑物共计130栋,实际有建(构)筑物130栋。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建新 |
|
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建新 |
|
报告审核人: |
占伟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建新、姚渊、朱俊 |
|
技术专家: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建新、姚渊 |
|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年1月27日,现状安全评价 |
|
评价报告: |
||
经过对浏阳市创美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二生产区烟花生产条件进行专项安全评价,评价组确认:浏阳市创美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二生产区烟花生产条件专项安全评价项目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生产储存条件、运输、工库房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企业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项评价总结论为:浏阳市文家市湘龙村的浏阳市创美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二生产区具备:组合烟花类(C)级、喷花类(B、C、D,含冷光烟花)级产品的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1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