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鑫辉烟花材料有限公司宇虹生产部黑火药生产条件
发布时间:2020-12-14
项目名称 |
攸县鑫辉烟花材料有限公司宇虹生产部黑火药生产条件专项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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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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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企业位于攸县莲塘坳镇南水村,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YH安许证字[2020]082908,主要负责人为张佑喜,许可范围为黑火药:粉状、粒状(本次许可只包括南水生产部,宇虹生产部还在整改中),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6日。攸县鑫辉烟花材料有限公司由南水生产部(原总部)、宇虹生产部(原宇虹分公司)组成,其中南水生产部位于攸县莲塘坳镇南水村,宇虹生产部位于攸县桃水镇夏泉村。因宇虹生产部安全生产设施仍在整改中,为不影响企业换证及安全生产,保障当地企业黑火药的供应,故攸县鑫辉烟花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申请对其南水生产部先行换证,目前南水生产部已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现宇虹生产部已整改完善,故该企业申请宇虹生产部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整改后宇虹生产部占地面积约660亩,建筑面积2692平方米,实际建有工(库)房77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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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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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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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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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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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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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建新、姚渊、朱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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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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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建新、姚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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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年12月11日,专项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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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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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对攸县鑫辉烟花材料有限公司宇虹生产部黑火药生产条件进行专项安全评价,评价组确认:攸县鑫辉烟花材料有限公司宇虹生产部黑火药生产条件专项安全评价项目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生产储存条件、运输、工库房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企业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项评价总结论为:攸县鑫辉烟花材料有限公司宇虹生产部具备:黑火药(粉状、粒状)产品的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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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 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