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兴圣出口花炮厂成品库区安全条件
发布时间:2020-11-15
项目名称 |
浏阳市兴圣出口花炮厂成品库区安全条件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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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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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兴圣出口花炮厂位于浏阳市澄潭江镇洲田村,于2019年10月11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湘)YH安许证字〔2019〕011526,许可范围为:烟花类:组合烟花类(C)级、喷花类(B、C、D)级、旋转类(C、D)级。该企业安全设施设计由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并经浏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专家组审查通过,审查批复文号:浏安监复函〔2018〕175号;该企业成品库区占地面积约128亩,建筑面积3984平方米,设置有值班室1栋,1.3级成品库5栋,实际建有建(构)筑物共6栋;本项目是为改善浏阳市兴圣出口花炮厂的成品库区安全条件设立,通过专项安全评价确定浏阳市兴圣出口花炮厂成品库区的现有条件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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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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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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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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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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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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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建新、姚渊、朱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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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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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建新、姚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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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年11月11日,专项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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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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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对浏阳市兴圣出口花炮厂成品库区安全条件专项安全评价,评价组确认:浏阳市兴圣出口花炮厂成品库区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储存条件、工库房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企业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专项安全评价总结论为:浏阳市兴圣出口花炮厂成品库区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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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 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