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评价

当前位置:

首页 > 主要业绩 > 其他评价

江西德宝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26万吨无机氟化盐和1万吨有水氢氟酸建设项目 (年产25250吨无机氟化盐、1万吨有水氢氟酸) 重大危险源评估

发布时间:2022-11-22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德宝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3.26万吨无机氟化盐和1万吨有水氢氟酸建设项目

(年产25250吨无机氟化盐、1吨有水氢氟酸)

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

江西德宝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18日,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硫化工及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属于江西省首批认定的化工园区。江西德宝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26万吨无机氟化盐和1万吨有水氢氟酸建设项目于2019128日经德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361181-26-03-001904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硼酸、氟化铵、氟化氢铵、氟硅酸铵、氟硼酸、氟化钠、氟化氢钠、氟化钾、氟化氢钾、氟硅酸镁、氟硅酸锌、无水氟化氢(AHF)、氟硅酸、液氨、有水氢氟酸、氢氧化钾及氢氧化钠。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现场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氨、无水氟化氢及有水氢氟酸。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项目生产单元中104生产车间四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中201储罐区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203酸碱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8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1023号)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79号令修改)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受江西德宝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江西德宝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评估;评估对象为江西德宝化工有限公司试生产的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涉及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公司的评估范围主要是针对该公司生产装置、仓库、储罐区及其配套的辅助系统、公用工程等设施安全生产状况及其安全生产管理。

本安全评估报告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第十条编写,力求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方法科学、建议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周红波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周红波、朱世斌

报告审核人:

王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周红波、王冠、檀廷斌、占  伟、倪宏华

注册安全工程师:

王冠、占伟

技术专家:

朱世斌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周红波、黎余平、朱世斌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2.10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

9.1评估小结

1.通过上述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分级过程,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40号令)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生产单元中104生产车间四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中201储罐区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203酸碱罐区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其它生产车间、仓库罐区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该项目存在中毒、火灾爆炸、触电、灼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车辆伤害、毒物、高温、低温、噪声与振动,其中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为主要危险因素,毒物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3.根据定量计算,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94m;图中未出现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1*10-5)和三类防护目标(<3*10-5

4.根据个人风险计算,江西德宝化工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个人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根据社会风险计算,江西德宝化工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对民居的影响在可容许区对相邻的企业影响较小

5. 江西德宝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控设施对控制事故的发生有效且具有针对性,监测监控系统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

6.江西德宝化工有限公司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制定了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

9.2评估结论

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的要求进行检查,江西德宝化工有限公司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安全技术、监控措施、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措施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及扩大,属可接受范围。

提交时间:

 2022.11.22

image.png

4、德宝化工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已排).pdf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电话:0791-87379386 0791-87379377 传真:0791-87379377 赣安QQ群:62630376

赣ICP备11006889号-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A座16楼 技术支持:易动力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