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兴氟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8.1万吨有机氟化工品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3-03-2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兴氟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年产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8.1万吨有机氟化工品项目(一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 ||||||||||||||
简介: | |||||||||||||||
江西兴氟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材料)成立于2020年6月,注册资本17000万元,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本次重大危险源的评估范围为首期项目中的一期(目前正在试生产阶段),主要单体有:R236装置、1#物流门卫、甲类仓库、消防水泵房、事故应急池、环保车间、环保监测房及蒸汽计量间、1#公用车间、区域机柜间、汽车装卸栈台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檀廷斌 |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周红波、谢寒梅、檀延斌、王波、王冠、苏睿劼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周红波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2.5.15-2023.3.21;主要任务:重大危险源报告编制 | ||||||||||||||
评价报告: | |||||||||||||||
该项目涉及生产、储存装置情况如下。 该项目装置情况一览表
评估小结: 1.通过上述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分级过程,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40号令)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甲类仓库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该项目R236生产装置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 2.该公司重大危险源存在火灾、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噪声、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 3.根据定量计算,江西兴氟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泄漏造成的氯气缓冲罐泄漏中毒最大死亡半径为190m,中毒重伤半径为252m;发生池火的死亡半径为13m,事故影响半径27m。 4.根据个人风险计算,江西兴氟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个人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根据社会风险计算,该项目不存在社会风险曲线,项目的社会风险概率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中可接受的范围。 5.江西兴氟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控设施对控制事故的发生有效且具有针对性,监测监控系统总体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 6.江西兴氟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制定了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 评估结论 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的要求进行检查,江西兴氟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安全技术、监控措施、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措施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及扩大,属可接受范围。 | |||||||||||||||
提交时间: | 2023.3.21 | ||||||||||||||
现场影像资料 |
(已排)(备案稿)江西兴氟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8.1万吨有机氟化工品项目(一期)重大危险源评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