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南区消防站安全风险评估
发布时间:2023-09-27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南区消防站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 ||
简介: | |||
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南区消防站成立于2014年,现有人员30人,其中队长2人,驾驶员2人,战斗人员26人,采用三班两倒制度。消防站内现建有办公楼1栋、车库1座,以及各类训练设施。 根据2015年9月1日实施的《城市消防规划规范》第4.1.5条,“消防站辖区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的,消防站应设置在危险品场所或设施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用地边界距危险品部位不应小于200m”,盐化工业城南区消防站边界200m范围内,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企业为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明亮亚克力有限公司(根据园区提供的测绘图,消防站边界距明亮亚克力罐区200m)、吉安创新聚氨酯科技有限公司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 波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 波 | ||
报告审核人: | 王 冠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苏睿劼、王海波、罗沙浪、黄伯扬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 波、王海波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3.8.9-2023.9.27;主要任务: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 ||
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南区消防站成立于2014年,现有人员30人,其中队长2人,驾驶员2人,战斗人员26人,采用三班两倒制度。 2.总平面布置 南区消防站占地面积约0.88公顷,主要建有1栋办公楼、1座消防车库以及各类训练设施。各类消防器材、气防器材、应急救援器材主要存放于办公楼及消防车库。园区气防站依托该消防站建设,通过对现有消防站进行提升改造增加相应气防器材、装备,确保气防站规范化运行
1评估结论 1)根据个人风险效果图,吉安创新聚氨酯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明亮亚克力有限公司、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等值线均未涵盖盐化工业城南区消防站,正常生产状态下,3家企业对盐化工业城南区消防站影响较小。 2)根据重大事故模拟计算结果,吉安创新聚氨酯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明亮亚克力有限公司发生事故的影响范围均位于企业厂区内。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最严重的事故为液氨储罐整体破裂和大孔泄漏引发的中毒事故,在未设置事故泄漏紧急处理设施、各类安全措施失效、静风等极端条件下,可能造成泄漏源周边198m范围内的人员致死、282m范围内的人员重伤、378m范围内的人员轻伤。消防站办公楼距该液氨储罐约230m,消防车库距该液氨储罐约264m,位于死亡半径外但位于重伤半径内,发生液氨储罐整体破裂和大孔泄漏等重大事故会对消防站造成一定的影响。 3)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液氨储罐设置了DCS系统、独立的SIS系统、紧急停车装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阀、水喷淋吸收装置等安全措施,定期对液氨储罐进行检测,在安全措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发生液氨储罐整体破裂和大孔泄漏的概率较小。 4)根据多米诺效应分析,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发生液氨储罐物理爆炸事故的多米诺半径为17m,该公司液氨储罐17m范围内无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设备设施,发生事故引发的多米诺效应对厂外影响较小。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其他事故、吉安创新聚氨酯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明亮亚克力有限公司发生事故均不存在多米诺效应。 5)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明亮亚克力有限公司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针对各生产储存装置设置了各类安全设施,在役装置均履行了“安全三同时”手续,经过有资质的评价单位进行了安全评价,结论均为满足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其安全风险可控。 综上所述,吉安创新聚氨酯科技有限公司、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明亮亚克力有限公司在役装置的个人风险均满足要求,发生事故的多米诺效应对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南区消防站影响较小;在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后,静风状态下发生液氨储罐整体破裂和大孔泄漏等极端事故概率较小,安全风险可控。新干盐化工业城南区消防站边界200m范围内现有化工企业吉安创新聚氨酯科技有限公司、吉安永翔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明亮亚克力有限公司发生事故对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南区消防站的安全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
提交时间: | 2023.9.27 | ||
现场影像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