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一期)经开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车头路多功能微顶管施工作业
发布时间:2024-12-09
| 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一期)经开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车头路多功能微顶管施工作业安全评估报告 | |
项目名称: | 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一期)经开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车头路多功能微顶管施工作业安全评估报告 | |
简介: | ||
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一期)经开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车头路多功能微顶管施工作业(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建设单位为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工程为经开区污水管道完善工程,主要针对现状西城区组团分流制区域的宝福路、金岭中路、迎宾大道、华鑫路、华坚路、华裕路、金岭西路、赣丰路、工业一路、工业二路、工业三路、谷雨路、车头路、金星路、金坪路等现状道路下没有污水管道的区域补充完善污水管道,同时为两侧地块预留地块支管,将地块与上游相交道路污水管纳入城市污水排水体系。本工程新建污水管网共计约18481米,其中车头路新建污水管网103米。 本报告评估对象为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一期)经开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车头路多功能微顶管施工作业,其施工作业采用的工艺为多功能微顶管施工。顶拉管施工采用胀锁密封连接聚乙烯实壁排水管DN500、长度约67.4m、管材环刚度不低于20kN/m2,1.5米/节,允许顶力不小于600kN含钻孔、扩孔、回拖、顶进及泥浆等施工应严格按顶拉管施工工艺进行。 受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我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条款要求,以本工程施工专项方案为基础,于2024年11月成立了专项评估小组,并勘察了车头路多功能微顶管施工工程现场。 评估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列》等规定,参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等相关要求,针对本工程采用多功能微顶管施工工艺穿越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方面进行了整体评估,并正确作出了相应的风险评估结论,编制完成本安全评估报告书。 在评估过程中得到了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本报告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
技术负责人: | 周洪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伯扬、郑强、许玉才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许玉才、黄伯扬、郑强、檀廷斌、戴磷、周洪波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伯扬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年11月组织评价专家组到现场检查和调研、复查,收集了相关的资料数据。 | |
评价报告: | ||
1 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本工程建设施工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坍塌、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火灾爆炸、噪声、高低温和其他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坍塌、起重伤害,尤其是坍塌伤害和起重伤害,容易造成特大安全事故。既影响交通通行而且破坏公路附属设备设施。 本工程属于穿越车头路施工,过程中往往引起人员聚集,容易出现拥挤和心理恐慌状态,都是有发安全事故的因素。施工单位要特别引起重视,做好施工现场防护措施拉起警戒线,组织现场指挥人员进行疏散。企业应完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以保证项目安全施工。 本工程日常维护及安全运营方面危险有害因素存在以下危险有害因素: 1. 施工期间,周边容易积攒大量施工材料以及施工废物废料; 2. 施工期间,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容易积灰破损,造成标识标识不清。 本工程在日常维护及安全运营方面的建议: 1. 施工期间派专人负责清理该施工范围内的杂物防止伤人; 2.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清洗、维护等日常作业,及时恢复损坏构件,确保安全,清洗安全设施,确保醒目; 3. 在施工管段内设巡道员和巡守工,巡道员和巡守工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管段内的安全巡逻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以保证施工道路的安全; 4. 应完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以保证项目安全施工。 2 评估结论 施工方根据设计图纸、现场实际状况以及业主的要求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施工专项方案,有微型顶拉管工艺介绍、施工总体流程和微型顶拉管施工方法等。施工准备充分,明确了施工方法和工序。建立了技术管理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施工过程安全是有保障的。 若要利用车头路运输装卸施工物料,应在与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下,尽量减少给公路正常运行带来的影响,确保公路安全运行。 结论:综上所述,若严格按照施工专项方案,并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一期)经开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车头路多功能微顶管施工作业过程不影响车头路的正常运行,能够满足车头路的安全通行的需要,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 ||
提交时间: | 2024年12月9日 |
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一期)经开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车头路多功能微顶管施工作业安全评估报告(终稿)2024120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