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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强化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16-04-07
我省日前发布《江西省安委办关于强化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巩固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成果的通知》,在6月底前,对未完成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企业进行取缔。
据了解,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的两类重大事故隐患。《通知》指出,要深化对两类重大事故隐患的深化整治,坚决遏制涉氨制冷企业群死群伤事故;着力加强监管力度,严抓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大力推进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长效治理机制;严格督促落实限期整改,确保整改质量,消除两类重大事故隐患。同时,开展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严防假整改、整改不到位和整改后又反弹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企业治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