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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出台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发布时间:2016-04-06
近日,省安监局印发了《江西省安监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新闻发布行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制度》规定,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定期和及时发布相结合机制。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每年4次;本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1次,一年2次;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1次。其他形式新闻发布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采取给新闻媒体供稿、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灵活进行。发布内容主要为我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领域出台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要活动、重点工作举措及成效,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等。
此外,《制度》还对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新闻发布会的管理、审批、纪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提高了新闻发布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增强新闻发布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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