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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

发布时间:2016-08-09

  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是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日前,省安监局、江西煤监局、省能源局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对煤炭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据悉,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节假日停产和恢复生产方案等制定和落实情况,灾害防治、超强度、超能力生产、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方面。

         彻查明停暗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范围涵盖全省所有生产矿井和建设矿井。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点检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节假日停产和恢复生产方案及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煤矿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数据资料是否真实可靠、图纸与实际是否相符、开采深度是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以及被责令停产、停建矿井是否存在明停暗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灾害防治方面,重点检查煤矿瓦斯防治制度、瓦斯抽采措施、防突规定落实情况,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瓦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不得下达超产能生产计划

         煤矿企业超强度、超能力生产方面。重点检查煤矿是否存在接续紧张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是否存在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而组织生产问题,是否公示生产能力,是否按照公示生产能力组织生产,是否按重新确定的生产能力分解安排月度生产任务,矿务局(公司)是否存在向所属煤矿下达超过公示生产能力的生产计划及相关经济指标行为等。

         “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也是此次检查的重点。”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年度达标工作方案制定情况等,也是此次执法检查的一个重点。

         三种方式开展专项行动

         根据要求,此次检查将以三种方式开展:属地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7月底前,各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本辖区的省属和市属煤矿,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本辖区的县属和乡镇煤矿,逐项对照检查内容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要登记造册,汇总分析,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抓好整改。

         在专项执法检查阶段(8月至11月),三部门要求各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结合“监管执法年”活动和重大灾害防治工作,以事故多发、灾害严重、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落后产能退出意愿不强、超能力生产冲动强烈的地方和煤矿企业为重点,对所辖各产煤县(市、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既要检查各县(市、区)执法检查开展情况,也要深入煤矿企业对照检查内容进行重点抽查。

         问题煤矿将予查处并曝光

         在联合执法检查(10月至11月)阶段, 三部门将组织联合检查组,以违法违规问题严重、事故隐患多的地方和煤矿为重点对象,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不力的地方政府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继续组织生产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煤矿予以调查处理,并公开曝光。

         “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设行为。”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说,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要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整顿,严厉打击停产停工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严防已列入关闭名单的煤矿违规突击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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