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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隐患1062条整改990条

发布时间:2016-09-07

 近日,省安监局对全省隐患排查治理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了首期通报。

        截至2016年8月2日,信息系统登录界面已链接动态和文档21条;各地安监部门开通用户账号111个;企业共组织日常检查633次;上报隐患1062条,已整改隐患990条,综合整改率93.22%。

        信息系统试运行情况向好

        据悉,该信息系统先在安监部门直接监管的行业和民爆器材生产经营行业开展系统应用试点,结合行业监管特点,选取1个设区市和20个县(市、区)全面试点。

        从试点地区企业报名情况和参训情况来看,只有上栗县、丰城市、鄱阳县、万载县、南昌经开区、于都县、瑞金市和共青城市8个县(市、区)符合企业报名要求。樟树市、永修县、新干县、永丰县四地参训企业较少,其中樟树市只有16家企业参训,与省安监局各试点地区系统应用试点单位参加培训的数量为100家(根据实际情况不低于70家)的要求相差甚大。

        信息系统各项应用都是建立在企业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企业基础数据库是信息系统能否顺利应用的重要保证。省安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说:“从总体来看,注册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第一期开发上线的隐患排查治理模块各项应用数据也在不断充实完善,信息系统试运行情况趋势向好。”

        截至8月2日,系统中共有注册成功企业822家,其中16家为非试点地区企业,待审核企业48家。

        排名前三的设区市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效能、提高‘五项执法’水平的有效抓手,是顺应‘互联网+’趋势,将隐患排查、行政执法和诚信管理有机结合的创新工作方式。”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试点地区要及时了解收集企业和安监部门在使用系统时遇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并及时反馈。

        系统运行后,省安监局将以“两个15天”要求对系统内各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进行考核管理,即至少每15天登录使用一次系统、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新增隐患登记,并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对未及时上报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存在隐患排查“两本账”的企业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对系统推广使用不利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抽查检查结果将纳入省安委会对各级地方政府、安监局年度执行力、保障力考核内容。从首期通报来看,没有企业违反“两个15天”要求的。

        据了解,国务院安委会已将我省作为今年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并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对各省级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全省各地务必要将信息系统应用推广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本次通报中工作推动不力的试点地区,应认真反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说,省局将对信息系统试点工作定期通报,根据通报情况选取试点工作排名前三的设区市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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