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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展“五统一”整治
发布时间:2016-09-07
严防假兼并、假整合,严防集团企业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日前,在全省烟花爆竹产区,省安监局决定部署开展烟花爆竹集团生产企业“五统一” (统一供销经营、统一招聘用工、统一组织生产、统一安全管理、统一财务核算)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内容为:在第三轮许可过程中,已经签订协议组建集团公司的各分厂(分公司),仍未按照“五统一”要求组织生产管理和统一经营的。
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说,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深入宣传集团企业“五统一”管理要求,各级政府要设立举报奖励资金,发动引导企业职工和周边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各产地县(区)安监局(上栗县花炮安监局)(以下统称监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集团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照集团企业“五统一”要求,落实好各项制度。县(区)监管部门要在设区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下根据自身工作方案,于9月中下旬对辖区内所有集团企业进行一次排查检查,并建立一企一档。
10月至12月中旬,各产地要在企业自查和全面排查建档的情况下,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集团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依法对未落实“五统一”制度的集团生产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月底,各产地对在坚持专项整治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好“五统一”专项整治经验和做法,并向省安监局提交书面总结报告。省安监局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同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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