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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4
各市、县(区)和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
《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推进平安江西建设的重要地方性法规,是我省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将为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此次全面修订,总结近年来我省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的特色经验做法,着力破解制约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的堵点难点问题,为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我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
《条例》从坚持党对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管理与指挥体制、织密全链条风险防控网、加强监测预警、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规范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流程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作出规定。修订后的《条例》由原62条精简为33条,更加聚焦关键环节、更具实操性。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各项新制度、新规定、新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各项工作。
二、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
要将《条例》的学习宣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贯彻有机结合,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要用好《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释义,学习领会立法原意和制度内涵,做到学以致用。
(一)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要将《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程。党员干部要全面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深入理解实践要求。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讲授与原文研读相结合、条文解析与案例剖析相结合,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抓好应急管理系统全员学。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要将《条例》学习作为业务能力提升的重要内容。省厅将适时组织开展《条例》解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分级、分类开展学习培训。要通过集中培训、案例分析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掌握《条例》规定的法定要求,切实提升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抓好社会公众广泛学。要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和安全宣传与实践“双六进”活动有机结合,运用通俗语言和鲜活案例做好宣讲解读,不断增强全民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升避险救助能力。
进手机。依托微信、短视频等形式,定期推送应急科普、警示案例和安全预防措施,增强互动性与趣味性。收集公众反馈,按需定制推送内容,实现“指尖上学法、掌上知应急”。
进企业。深入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一线,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组织风险辨识和隐患治理,强化危险作业管理,依法开展应急演练。
进农村。有效传播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安全防范、地质灾害避险等应急知识,指导开展灾害避险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打通预警和知识普及“最后一公里”。
进社区。依托社区内单位、网格员、物业、社会应急力量和基层党组织,指导开展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和隐患排查治理,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提升社区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进学校。推动学校依法将应急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利用安全教育日、开学第一课、假期前最后一课等节点,开展交通、防火、防溺水、防踩踏等安全教育。指导学校完善应急预案,排查治理隐患,以应急避难、自救互救为重点组织演练。
进家庭。依托入户走访、资料发放等载体,做实家庭安全宣传,强化“救人为先”理念,推广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指导家庭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掌握紧急避险技能,特别聚焦老幼病残孕等弱势群体,确保他们“听得见预警、跑得赢风险、救得出困境”。
三、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扎实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一)认真履行应急管理法定职责。要认真梳理应急管理部门在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各环节的法定职责,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履职到位。要主动履行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指导协调职能,加强对同级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的指导,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履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制度刚性执行。
(二)推动突发事件法规制度落实。要将《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确保法规制度落地见效。要推动落实《条例》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法定要求。要按照《条例》关于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鼓励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的规定,推动多层次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要推动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法治化运行,落实直达基层的预警叫应要求,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达;推动预案简明化和无脚本演练常态化开展,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科学规划设置,保障应急避难功能完备;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通信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联得通。要完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机制,确保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落实《条例》关于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推动《条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治理效能。
(三)完善配套制度体系。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对照,系统梳理需要制定和修订的配套制度清单,有序推进,重点推动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同时,及时推动清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凡是与《条例》有抵触的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确保制度体系协调衔接。
四、切实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组织领导
要按照本通知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工作保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协同工作机制;要加强对下级应急管理部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指导,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工作建议,请及时向省厅法规处反馈。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