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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全省安监系统 2015年分类学法考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4-07

 

赣安监管(办)字〔2016〕28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全省安监系统

2015年分类学法考法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

2016年1月6日至2月5日,根据《江西省普法办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普法办字﹝2015﹞8号)要求,全省安监干部职工参加分类学法考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系统参加考试人员共1970人,缺考35人。考试成绩优秀的有629人,占31.93%;成绩良好的有1116人,占56.65%;成绩及格的有225人,及格率为11.42%。在11个省直试点系统中,是3个全部及格的厅局之一。

二、组织实施情况

为组织好分类学法考试,省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考试领导小组,制定了《江西省安监局分类学法考法工作方案》各级安监部门也相应成立了考试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考试的组织与实施,为考试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精心实施分类考试,在动员部署、组织报名、信息录入、在线学习考试等环节组织有力、部署到位,为考试顺利进行提供了基础保障;各级安监部门主动与本地普法办联系沟通,努力做好分类考试衔接工作,为考试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11个设区市安监局中,宜春、上饶市安监局优秀率位居前列,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抚州市安监局参考率为100%。

三、存在的不足方面

此次是全省安监系统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的第一年,虽然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不足,如:少数单位考试管理员业务不熟练,工作不细致,在考生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组织机构设置等方面出现不同程度差错;个别单位与当地普法办沟通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处理问题,造成部分考生没有按要求及时参加分类考试;部分县级安监局对分类考试重视程度不高,组织不到位,出现大面积缺考现象,如九江市修水县、赣州市定南县安监局。

希望各级安监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并制定具体措施加以改进。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六五”普法期间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精神,将学法考试成绩作为检验执法能力水平的重要凭据,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明确缺考及考试不及格人员原则上不得参与评先评优。此次分类考试成绩情况将纳入2016年年度安全监管 

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附件:1.全省安监系统2015年分类学法考试缺考人数统计表

2.全省安监系统2015年分类学法考试成绩统计表 

 

附件

 

 

 

 

                                      江西省安监局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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