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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0

 

赣安监管(办)字〔2016〕46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办法》(安健函〔2012〕76号)的有关规定,省安监局定于5月底对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拟申请乙级、丙级资质的机构)从事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的技术人员。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27日上午09:00-11:30。

2.地点:南昌市井冈山大道685号,坛子口立交桥旁华宇商务酒店(总台电话:0791-88860377,联系人:熊经理,电话:18907911882)。

三、考核内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编写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试教程《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规定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典型行业职业病危害评价要点分析等内容。

四、考核方式

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此次考核由省安监局职业卫生处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考试题库中抽取试题组卷,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试卷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安监局及时通知辖区内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拟申请乙级、丙级资质的机构)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考核。

(二)参加考核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三)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国家安全监管监总局统一式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人员,将另行安排补考一次。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核有关事项可咨询省安监局职业卫生处,联系人:周丹,联系电话:0791-85257063,18179119937。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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