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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 办公室关于近日发生的两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8-17
赣安办字〔2016〕35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
办公室关于近日发生的两起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集团公司: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日发生的两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通报》(安委办明电〔2016〕10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将《通报》精神传达到本辖区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迅速开展道路交通、电力以及煤矸石电厂、冶金、造纸、化工、烟花爆竹、建筑、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日发生的两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通报(安委办明电〔2016〕10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