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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关于举办全省烟花爆竹 安全培训教学比武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6
赣安监管人字〔2016〕100号
江西省安监局关于举办全省烟花爆竹
安全培训教学比武竞赛的通知
南昌、萍乡、宜春、上饶、抚州市安监局:
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省安监局研究决定,举办全省烟花爆竹安全培训教学比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具备烟花爆竹安全培训条件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所有教师。参赛人员由设区市安监局组织选拔,每个市局限报2人。
二、时间安排
比武竞赛时间为9月22日至23日,2016年9月21日下午报到。
三、竞赛方式
竞赛由省安监局主办、萍乡市安监局具体承办。
萍乡市安全生产协会,萍乡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上栗县花炮职业学校)负责比武竞赛保障。
比武竞赛采取现场教学的方式进行,参赛选手面对培训班学员授课。授课内容为培训班培训内容中的四堂课,每堂课分2—3小节,每位参赛选手讲授一小节,授课时间为50分钟。
四、竞赛内容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及违规违法行为处罚。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南昌市)
2.当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南昌市)
3.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及违规违法行为处罚。(宜春市)
(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职业卫生知识。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宜春市)
2.典型职业病案例分析。(抚州市)
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与防护措施。(抚州市)
(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事故案例分析。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萍乡市)
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事故预防与处置。(萍乡市)
(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要求。
1.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主要内容。(上饶市)
2.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要求。(上饶市)
五、评比办法
比武竞赛采取学员评分和评委评分相结合的办法。
(一)学员评分占40%,由学员听课后现场评分,以所有学员平均分为参赛选手得分。
(二)专家评委由以下人员组成:
1.省安监局领导和相关人员;
2.各设区市安监局带队领导;
3.省烟花爆竹专家库成员1—2名。
专家评委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以平均分为参赛选手得分。
(三)学员评分(40%)和专家评委评分(60%)相加为参赛选手最后得分。
(四)组委会根据参赛选手最后得分,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获奖选手由省安监局颁发获奖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成立全省烟花爆竹安全培训教学比武竞赛活动组委会,由省局分管培训工作负责同志任组委会主任,省局人事处负责人任副主任,省局烟花爆竹处、宣教中心负责人,萍乡市安监局、萍乡市安全生产协会、萍乡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培训基地负责人为成员。
(二)各有关设区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参赛选手在8月底前报名。并安排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参赛。
(三)比武竞赛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人员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四)组委会报名联系人:萍乡市安监局办公室:肖启红,电话:0799—6773816,手机:13117991797。省局人事处:陈斌,电话:0791—85257028,手机:13707916955。
江西省安监局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