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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关于万载县彩天烟花制造有限 公司晟泰分厂“9·8”爆炸事故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9-14

 

赣安监管花炮字〔2016〕112号

 

 


 

 

 

江西省安监局关于万载县彩天烟花制造有限

公司晟泰分厂9·8爆炸事故的通报

 

萍乡、宜春、抚州、上饶、南昌市安监局: 

2016981950分左右,万载县潭埠镇彩天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晟泰分厂发生一起燃爆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这起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企业复产验收不到位、事故发生的原因信息报送不准确等问题.为深刻吸取这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工作

炎热高温结束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即将陆续恢复生产。各烟花爆竹产地县(区)要严格落实复产验收责任制,制定复产验收标准,对企业生产设施、设备、机械化改造、制度落实、人员培训、隐患排查及整改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验改,制定并填写验收报告单和复产审批表。对以下6类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一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尚未通过延期许可审查换证的企业;二是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等不达标和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不足的企业;三是库存产品已经达到成品总库核定储量的企业;四是未使用自动装药机进行爆竹生产和带药插引的企业;五是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未消除的企业;六是没有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张贴产品流向标识的企业。复产验收工作必须做到组织到位、内容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不走过场。凡因复产验收不到位发生事故的,一律倒查责任,从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

二、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赣安明电〔2016〕3号)和《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赣安监管(办)字〔2016〕99号)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照“五查”(查非法,查管理,查资料,查设施,查落实)内容加强检查、严格执法,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督查检查,不留死角,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赣安办字〔2016〕37号)要求,集中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落实县乡两级基层政府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三超一改”、转包分包、委托加工(即发放“下手工”)、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企业,一律先行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坚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提高防范意识,强化防范措施,严防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死灰复燃。

四、要切实做好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有关事故信息报送规定,及时、完整、真实的按规定上报事故信息。在现场救援和调查事故过程中,要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人员排查清理,做好企业在册职工和事发时厂内人员的清点核对、周边群众走访摸排等工作,全面准确核查人员伤亡和失踪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及时按规定上报事故信息,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迟报现象。对瞒报、谎报、迟报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从重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西省安监局

201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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