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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 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8
驻赣安监纪字〔2016〕8号
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
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7 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营造清新简约、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变异,确保廉洁过节,现对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纪律底线
省安监局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 ,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 ,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确保“十严禁”执行到位。
1.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品及购物卡、代金券等年货节礼;
3.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购物卡、支付凭证、提货券以及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4.严禁参与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5.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工作餐管理规定,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工作日午餐不得饮酒,个人消费不得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
7.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不得违规借用、占用、租用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的车辆,严格落实节假日公车封存管理制度;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
10.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省安监局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学习结合起来,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早预防,毫不松懈,持续发力。局领导和班子成员,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压力传导,严防对“四风”问题放松警惕,问题反弹。
三、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方式
驻局纪检组及局机关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等方式,重点针对节日期间落实“十严禁”纪律要求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现的顶风违纪或“四风”问题,特别是各种变换形式的“隐身衣”和“新伎俩” ,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要求,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同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1.举报电话:0791-85257060
2.举报邮箱:xnb@jxsafety.gov.cn
省纪委驻安监局纪检组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