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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 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3
赣安监管办字〔2017〕7号
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
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各有关产煤设区市、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部分中央驻赣和省属集团公司,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定于2017年2月8日在南昌市滨江宾馆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期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安排部署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全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二、参会人员
(一)各设区市安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驻设区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二)各有关产煤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三)各县(市、区)安监局局长;
(四)各有关产煤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与安监局合署办公的,不再派员参加);
(五)国家级工业园区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六)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仅参加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七)部分中央驻赣和省属集团公司相关处室负责人(仅参加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八)省局领导,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省安全生产协会秘书处和《中国安全生产报》驻江西记者站负责人;
(九)邀请省新闻单位记者到会采访,由省局政策法规处负责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会议将安排座谈讨论,请市、县(区)安监局(含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认真研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就贯彻落实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在报到时交会务组1份。
(二)会议代表食宿及费用,由省安监局统一安排。
(三)请各设区市安监局将本通知转送给本地参加会议的县(市)安监局和有关产煤设区市、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国家级工业园区安全监管部门,并做好与会代表统一报名工作。
(四)除南昌市区内与会人员外,请其他与会代表于2月7日下午到滨江宾馆11号楼大厅报到(联系人:周莹,手机:13807009990;其他与会代表于2月8日上午8:00前,到滨江宾馆4号楼会议厅报到并直接参加会议。
(五)请各设区市安监局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部分中央驻赣和省属集团公司于1月24日前,将与会代表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单位名称、职务及联系方式)报省安监局办公室。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2016年度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打算请同时报省安监局办公室。联系人:洪雷; 联系电话:0791-85257022,传真:85257130;邮箱:bgs@jxsafety.gov.cn。
附件:1.部分中央驻赣和省属集团公司名单
2.报名回执
江西省安监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