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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 举办2017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1
赣安监管(办)字〔2017〕55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
举办2017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和科技强安发展战略要求,推动社会安全科学知识普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安监总厅函〔2017〕162号)精神,现就举办2017年安全科技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5月20日至27日,主题为“科技强安、创新驱动”。
二、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宣传安全科技在事故防范中的作用和成效。面向企业职工,针对高危作业人群,大力宣传安全科技创新成果在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中的突出作用,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成果普及。集中展示先进安全技术装备推广和落后装备淘汰情况,突出“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自动化管控”的新技术、新装备及应用情况。
(二)举办特色科普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利用电视和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举办各种体验性强、参与度大的科技活动,组织专家进行通俗化讲解,促进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农村,进一步普及安全科学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
(三)开放优质安全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安全生产科普宣传培训教育基地、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等安全科技资源,增加现场实感体验,激发公众安全科技兴趣,营造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环境。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按照本次安全科技活动周要求,结合当地安全监管监察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好2017年安全科技活动周。
(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及时全面地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安全科技活动,提高安全科技活动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于5月29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开展2017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工作情况报省安监局规划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吴振东,0791-85257032(含传真);电子邮箱:1490209699@qq.com)。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