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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收听收看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及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9
赣安监管(办)字〔2017〕101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收听收看全国
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及召开全省安全
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市、县(区)安监局、各产煤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下午3时,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会后,省局将接着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管执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扎实开展,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结束后,省局接着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迅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务院安委会第七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和下半年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参会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省会场。
1.地点:省安监局13楼视频会议室(平安大厦,南昌市抚河南路199号)
2.参会人员:省安监局机关各处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监察总队全体干部,其他局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
3.按国家通知要求,请省能源局负责同志到省安监局会场参会。
(二)设区市会场。
1.地点:设区市安监局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视频会议室。
2.参会人员:设区市安监局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参会人员比照省会场参会人员范围确定;未开通视频会议系统县级安监局局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
(三)已开通视频系统的县(市、区)会场。
1.地点:县(市、区)安监局视频会议室。
2.参会人员:县(市、区)安监局全体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安监局通知同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未开通视频系统县(市、区)安监局局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在设区市会场参加会议。
(二)请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协调做好开机调试和视频联通等技术保障工作,并于7月21日上午10时开机调试。联系人:金伟、胡俊波,联系电话:0791—85257172、85257096。
(三)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场,严肃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确保会议效果。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